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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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照公司《章程》上述修改内容,相应调整公司《章程》章节和条款序号。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4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685,272,250.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027,302,281股扣除将回购注销的438,495股A股股份,即以9,026,863,7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本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354,029,567.90元(含税),占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94%。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会计期间。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包含GDR存托人)和港股通投资者支付,以港币或人民币向H股股东(不含港股通投资者)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派发2025年中期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南京。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陈仲扬非执行董事和王建文独立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陈仲扬书面委托柯翔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王建文书面委托王全胜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同意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本次回购价格所适用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7.2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85元/股,对应的回购价格调整为人民币6.85元/股。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半年度落实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半年度报告》。
四、同意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依据是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预案。
六、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鉴于《关于执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通知》已废止,同意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证券行业诚信准则》《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变更的报备等事宜。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七、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同意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步废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撤销监事会办公室。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职至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调整生效之日。
十、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在南京召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伟先生择机确定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会议还审查了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具体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4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于兰英监事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顾成中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顾成中主持。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依据是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同意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步废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撤销监事会办公室。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职至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调整生效之日。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4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体系,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或“公司”)于2024年6月制定发布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切实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2025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以行动方案为指引,积极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现将整体情况报告如下:
(下转14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