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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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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11,707,93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其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5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异议。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30。

2、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计委员会已对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议并审核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3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3-议案21审议的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22、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业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和提议,并事前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24年度审计的收费标准(即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00万元)。最终业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审计收费金额的2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32。

23、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 2025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1,307,9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9,600,000股后的股本711,707,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49,819,555.3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由于开展股份回购、持股计划股份授予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方案由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33。

2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7-议案23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公司后续再通过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股东会议召开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半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2025年半年度末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085.91万元。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半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2025年半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085.9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票据

本公司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05万元。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账款,根据应收账款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

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损失的情况,单独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900.40万元。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2.4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63.1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相关审议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5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充分的并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5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异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085.91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085.91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2,085.91万元,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一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关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总体情况介绍

公司本次拟续聘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拟续聘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24年度审计的收费标准(即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00万元)。最终业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审计收费金额的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 李建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459.60万元

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其中7次不在该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5次(其中5次不在该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汪玲,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霞,200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合计3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并对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董事会认为:

因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业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和提议,并事前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24年度审计的收费标准(即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00万元)。最终业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审计收费金额的20%。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资料;

2、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文件;

3、第九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492,993.7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15,612,974.01元,资本公积为1,949,701,621.80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2,001,945.17元,资本公积为1,863,214,401.8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同时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 2025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1,307,9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9,600,000股后的股本711,707,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49,819,555.3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由于开展股份回购、持股计划股份授予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为深入贯彻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理念,公司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增加分红频次的政策导向,进一步优化分红节奏,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 2025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1,307,9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9,600,000股后的股本711,707,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49,819,555.3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由于开展股份回购、持股计划股份授予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方案由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