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www.bankofchina.com)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行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统称“本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董事14名。14名董事均行使表决权。本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1.4 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1.5 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25年4月2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分派2024年度末期现金股利,每10股1.216元人民币(税前),合计约为357.98亿元人民币(税前),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连同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1.208元(税前),2024年全年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2.424元(税前)。
本行董事会建议派发2025年度中期普通股股利每10股1.094元人民币(税前),须待本行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节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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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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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普通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2025年6月30日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15,390名,其中包括454,495名A股股东及160,895名H股股东。
2025年6月30日,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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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
2.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信金融资产经监管机构批准以协议安排方式持有本行H股股份10,495,701,000股,并以港股通方式增持本行部分H股股份。此外,中信金融资产通过其所控制的法团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10,000,000股。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金融资产不存在质押本行股份的情况。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本行A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中国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
4.汇金公司持有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持有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6.70%的股权。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5.除H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未知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前10名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6.除特别说明外,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5年6月30日的股东名册。
3.3 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不适用
3.4 优先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2025年6月30日优先股股东总数为105名,全部为境内优先股股东。
2025年6月30日,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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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宝富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宝富2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宝富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多策略优盈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多策略优盈1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2.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同时为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和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一。
3.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上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第四节 重要事项
4.1主要经营情况
今年以来,本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积极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把握新机遇,扎实推进经营管理各项工作,经营业绩稳中有进。
上半年,集团业务平稳发展,资产负债稳步增长,财务效益表现稳健,主要指标保持合理区间。6月末,集团资产总计367,906.1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93%,负债合计336,649.4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85%。上半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290.03亿元,净利润1,261.38亿元。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0.70%,净资产收益率(ROE)9.11%,净息差1.26%,成本收入比25.11%。
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供给,全力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落实宏观政策有力有效,信贷投放稳中提质。6月末,境内机构人民币贷款比上年末增加1.41万亿元,增长7.72%。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个人消费类贷款市场份额实现提升。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投向制造业的贷款比上年末增长12.99%。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企业贷款比上年末增长12.93%。支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信贷服务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计划的金额保持市场领先。
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科技金融提质增效,科技贷款余额4.59万亿元,授信户数16.11万户,综合化服务累计供给超过7,800亿元。绿色金融保持领先,绿色贷款余额(中国人民银行口径)比上年末增长16.95%,承销境内、境外绿色债券规模保持中资同业市场首位。普惠金融增量扩面,贷款余额突破2.65万亿元,贷款户数突破172万户,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授信户数和覆盖率领先同业。养老金融稳步提升,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数、企业年金托管资金规模市场排名前列。数字金融加速赋能,深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强化交易集约、提升服务效能,个人手机银行月活客户数同比增长8.59%,数字人民币消费金额保持市场前列。
充分发挥专业特色优势,更好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全球化优势进一步夯实,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提升,境外商行营业收入贡献度稳中有升。“稳外贸”金融供给进一步加大,境内机构办理国际结算量2.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6.51%,国际贸易结算市场份额保持同业首位;跨境电商总交易额同比增长42.10%。跨境人民币领先优势持续扩大,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直参行与间参行数量、人民银行授权的人民币清算行数量保持同业第一,跨境人民币清算量保持全球领先。积极服务“走出去”“引进来”,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为指引,助力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熊猫债、中国离岸债券、离岸人民币债券承销量市场排名第一;跨境托管全市场份额继续位列中资同业第一。综合化经营质效提升,多家公司核心业务指标实现争先进位。
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更高标准统筹发展与安全
持续深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防控系统性风险的机制流程,前瞻做好各类风险管控。强化境内外风险管理能力,有效应对金融市场波动,主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压力测试,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整体可控。强化资产质量管控,稳步推进不良化解,提高清收处置质效,风险抵补合理充足。6月末集团不良贷款率1.24%,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197.39%。以国家增资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资本管理质效,6月末资本充足率达到18.67%。持续强化内控和反洗钱管理,扎实推进合规体系建设,集团合规经营水平有效提升。
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步伐,持续提升集团科技运营质效
夯实科技基础能力,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集团云平台服务器总量达4万台。深化新技术创新应用,发布人工智能应用与推广工作方案,使用大模型技术赋能全行100余个场景。深入推进基层减负,企业级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覆盖超3,300个场景。大力推进分行数字化转型成果复制推广,着力孵化优秀数字化转型新成果,以局部先行先试牵引全局迭代优化,提升全行数字化经营管理质效。
4.2展望
展望全年,全球经济复苏进程仍有不确定性,美关税政策影响依然存在,主要外币降息通道进一步打开,全球金融市场波动风险加剧,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仍然较多。但从国内来看,中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宏观政策预计将更加积极有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纵深推进,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培育,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将进一步巩固,也将为银行业转型发展提供良好基础。
本行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坚守初心使命,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全球化优势和综合化特色,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努力实现集团“十四五”圆满收官,在服务金融强国建设中推动中国银行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优化金融供给,完善多样化专业性产品服务体系。积极服务扩内需、促消费、稳投资,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投放,增加优质消费金融供给。支持稳岗扩岗企业生产经营,助力“稳就业、促增收”,夯实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全力推动业务结构优化,持续完善与新质生产力高度适配的产品服务体系,精耕细作“五篇大文章”,助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稳步成长。
发挥传统优势,提升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主动服务经贸大局,巩固扩大全球化优势。积极服务拓外贸稳增长,加强对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提升中资“走出去”和外资“引进来”服务质效。助力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支持人民币清算网络建设,扩大跨境人民币清算领先优势。
聚焦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建设。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动态优化授信管理机制,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强化资产质量管控。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加强前瞻性管理,做好市场风险管控。持续提升内控合规管理质效,强化内控案防与操作风险管理,高标准做好反洗钱和制裁合规工作。
加快数字化转型,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深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加强“业数技”有机融合,加快建立数据驱动的经营管理新模式。敏捷响应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加快产品创新推广,提升客户营销、风险管理、经营决策等关键领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6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5年8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董事14名。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中国银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中国银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相关内容。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相关公告。
三、申请追加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同意在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对外捐赠限额外,追加定点帮扶对外捐赠专项额度人民币90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和办理捐赠具体事宜,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审批和办理捐赠具体事宜。
同意在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对外捐赠限额外,追加在港机构捐赠专项额度人民币3,556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和办理捐赠具体事宜,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审批和办理捐赠具体事宜。其中中银香港创新科技奖项目1,125万元,“古埃及文明大展”项目1,530万元,“深化高校合作·助力教育强国”系列合作项目478万元,青少年爱国爱港教育项目423万元。
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相关公告。
五、中国银行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相关内容。
六、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等五个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调整部分专业委员会名称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中人事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及委员会名称调整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本次专委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及部分委员会名称的调整将在《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生效。
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2025年修订)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八、选举楼小惠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席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非执行董事楼小惠女士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楼小惠女士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席。
九、董事长、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9.1 董事长2025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董事长葛海蛟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9.2行长2025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行长张辉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9.3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十、聘任刘承钢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刘承钢先生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刘承钢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刘承钢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刘承钢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刘承钢先生出生于1972年,1994年加入本行。2024年4月至2025年8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3月至2025年8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本行股权投资与综合经营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本行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7年1月任本行司库总经理。此前曾任本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总监,司库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获应用金融硕士学位。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和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
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6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亲自出席监事4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贾祥森监事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监事会关于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6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普通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94元(税前)。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和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公布和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2025年中期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按照每10股人民币1.094元(税前)分派普通股现金股利。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75.91亿元,本行已发行普通股322,212,411,814股,以此计算普通股派息总额为人民币352.50亿元(税前),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约30%。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中期股息为H股股东提供人民币派息币种选择权,H股股东有权选择全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可选择全部或部分)以人民币或港币收取H股中期股息。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选择币种开始日之前的五个工作日(不含开始日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日11点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市场价的平均值计算。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行监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6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中银发〔2025〕298号)(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中国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变更股权的批复》(金复〔2025〕271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79号),本行于2025年6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27,824,620,573股A股股票工作(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952,658,061.9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6月13日汇入本行开立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08878_A0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本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行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了账号为778350237052的专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本行已于2025年6月13日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综上,本行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增加核心一级资本(本行实收资本(股本)增加27,824,620,573.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137,128,037,488.90元。),具体参见本专项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出现与本次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不相符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行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本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问题。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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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增加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的资本充足率,有助于推动本行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其实现效益无法独立核算,故填列“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