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8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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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终止实施“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及“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主要原因:(1)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由于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条件等都发生较大变化,导致该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实际情况与前期论证立项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环境、竞争态势、行业政策以及资源整合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继续实施该项目的难度和投资回报不确定性增加,为防控投资风险,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变更。(2)智慧书城运营平台:原项目规划是基于当时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条件以及公司自身积累和发展需求等因素综合作出的投资决策,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技术迭代、城市规划、消防规范等都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面临的实际情况与前期论证立项在市场环境、门店改造以及技术迭代等方面存在差异,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较为缓慢,多次组织业务部门及专家研究论证优化该项目。经审慎研究,为防控投资风险,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变更。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进行调整的议案》。2024年1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及“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尚未投资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了变更,分别投资于“数字科学普及项目”投资金额17,368.10万元,“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投资金额11,882.80万元,“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投资金额33,377.02万元,“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投资金额58,901.48万元;变更后非公开发行剩余资金128,015.38万元(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累计收益)。具体内容详见《皖新传媒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23-043)》《皖新传媒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公告(临2024-004)》。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5-03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向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韦薇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审阅《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认为:
1.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法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以及独立性,在过去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专业工作水准,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最新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与会监事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5-037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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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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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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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国华,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德创环保、桂林三金、大博医疗、万控智造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2]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锡锋,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仙琚制药、司太立、日发精机、迎丰股份、斯菱股份、春晖智控、东南网架、芳源股份、浙江仙通、星环科技、众望布艺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3]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俊,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等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4]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健,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西藏矿业、三变科技、恒铭达、康恩贝、天普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2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220万元持平。
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而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法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以及独立性,在过去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专业工作水准,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直播互动方式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公司邮箱:ir@wx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
一、说明会类型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传媒或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皖新传媒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以网络文字直播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直播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克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肖晓英女士,独立董事程敏女士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公司邮箱:ir@wx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
2.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551-62634712、62665086
电子邮箱:ir@wx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一一新闻出版》,现将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概况(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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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5-03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8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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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制定的各项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上述制度中的第1-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他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5-03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28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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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披露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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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4525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资料详见(www.sse.com.cn)。
3、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4525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一62634712、62665086
联系邮箱:ir@wxm.com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皖新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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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5-03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皖新文化广场4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克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等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公司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中《皖新传媒股东会议事规则》《皖新传媒董事会议事规则》《皖新传媒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皖新传媒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皖新传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皖新传媒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皖新传媒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