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19 公司简称:会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8,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3,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53.8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946.18万元。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2〕7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000.64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与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共4个,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附件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8,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3,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53.8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946.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2〕7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资金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3个月内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会通股份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发展

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治理)管理运作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应调整修改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ESG管理等职责,并修订部分条款。

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组成成员及其任期不变。此次调整旨在将ESG理念融入公司战略规划与决策过程,推动公司向更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8月19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5)。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3个月内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4、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并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应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并应对《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监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并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会通转债”的转股期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8年12月5日。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会通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会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会通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24日)收市后,累计共有828,640,000元“会通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为91,153,921股,公司总股本为550,437,553股,公司注册资本应由45,928.4703万元变更为55,043.7553万元。

同时,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及注册资本变动等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及与“监事”相关的表述。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1条款修订及章程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公司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制定了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及制定的部分制度全文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下转1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