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5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注:本摘要涉及简称请参照半年度报告全文释义。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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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港口业务总体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集装箱业务呈现增长态势,散杂货业务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稳住了基本盘。本公司港口项目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0,120.7万TEU,同比增长5.7%;港口散杂货吞吐量为6.3亿吨,同比下降0.7%。
(2)报告期内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锚定“高质量的世界一流港口综合服务商”的战略目标,坚实推进“全球布局”“精益运营”“创新升级”,在母港建设、运营管理、科技创新、海外拓展、国企改革及ESG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主要经营效益指标实现稳定增长。
①母港建设方面,保持区位优势,提升竞争能力。深圳西部港区的集装箱业务保持增长态势,在深圳全港的外贸市场份额超50%,散杂货业务多货种继续保持优势地位。海外母港方面,斯里兰卡CICT积极应对区域竞争,持续优化航线结构,大力拓展客户,紧抓市场机遇,稳住基本盘。HIPG持续推进业务结构优化,集装箱及滚装等业务板块协同发力,集装箱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了增量创效的成果,同时加强与船公司合作,积极争取锁定航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航能力持续提升。
②运营管理方面,深化精益运营,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持续深化COE机制,贯彻成本领先理念,以成本拆解为切入点,对主控企业运营开展系统性诊断,制定经营优化方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改进生产组织流程,推动运营指标提升,跟踪优化措施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持续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③科技创新方面,建设智慧港口,推动绿色转型。公司持续推动科技引领,探索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持续推进科技赋能产业升级。2025年上半年,巴西TCP已成功上线本公司自主研发的CTOS系统,土耳其Kumport已成功交付CTOS系统的测试版本,实现对国外系统的替代。按期完成交通部TOS攻坚项目,基于新一代架构研发的CTOS产品在汕头港上线。公司承担的交通强国试点任务“集装箱码头智能化升级改造”通过了交通部组织的现场验收。公司大力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在智能堆场、多模态大模型等多项场景应用中取得显著成果,并发布“招揆”人工智能大模型与智能体品牌。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绿色港口建设,上半年深西港区新投产两座换电站,新增185台电动拖车投入运营。
④海外拓展方面,拓展优质项目,深挖存量潜能。公司积极推进海外战略,坚持增量拓展与存量挖潜并重,持续优化全球布局。2025年2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签约拟收购巴西原油码头Vast项目股权,该收购有利于公司继续拓展拉美地区市场。同时,公司推动斯里兰卡海外母港一体化运营,加强港口能力建设,实现资源高效共享与优势互补;巴西TCP通过提升通航能力、运营效率,优化箱量结构,集装箱班轮平均等泊时间等效率指标排名稳居区域前列;多哥LCT通过推动码头产能和作业效率提升,持续提高核心客户服务满意度,上半年成功为全球最大24,000 TEU船舶在港作业,实现经济效益增长;印尼NPH平稳交接,管控体系逐步并轨,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⑤国企改革方面,持续深化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深入开展“双百行动”,推动改革工作走深走实。选人用人方面,推行新型经营责任制提质扩面,推动干部年轻化,激发企业活力;公司治理方面,加强派出董事管理和评价,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在下属公司管理中的作用。创新机制方面,通过搭建平台,健全体制机制,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2024年国资委考评中获得最高等级“标杆”,改革工作获主管部门认可。
⑥ESG建设方面,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ESG评级领先。公司持续推进ESG理念融入日常运营管理,积极跟踪ESG管理新规,加强与优秀企业交流,不断完善ESG管理体系,优化管理实践。持续开展国际港航人才培养等具有港口特色的公益项目,推进海外项目落实“小而美”民生项目,以属地化和责任化塑造ESG品牌认同,传递美美与共的央企履责力量。2025年8月18日,公司获得WIND万得交通基础设施ESG“AAA”评级,居于行业第一。
(3)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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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5年1月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汕头港的联营公司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中联”)吸收合并汕头港的控股子公司汕头市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并由汕头港持有汕头中联62.50%的股份,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本期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55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资助对象:天津海天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天”);
2.资助方式:以借款方式直接提供财务资助;
3.资助额度:3,430万元人民币;
4.资助期限:拟调整为至2028年12月18日止;
5.资助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6.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8月28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对原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一、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概况
2022年12月23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代码:00144.HK,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的全资子公司招商局国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国际投资”)以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招商局港口的参股子公司天津海天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天”)提供的3,43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天津海天的控股股东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股份”)按出资比例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财务资助,贷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贷款期限展期三年(以下简称“原财务资助”)。
2024年5月31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招商局国际投资对原财务资助的资助方式和资助期限进行调整,资助方式由招商局国际投资以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天津海天提供3,43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调整为招商局国际投资以自有资金直接向天津海天提供3,43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调整为至2025年12月18日止。天津港股份继续按出资比例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2022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鉴于原财务资助即将于2025年12月18日到期,为满足天津海天的日常运营需要,招商局港口拟对原财务资助进行展期,资助期限调整为至2028年12月18日止。天津港股份继续按出资比例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财务资助。原财务资助的其他条件不变。
本次财务资助调整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对原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本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玉彬先生自2022年10月起担任天津海天的副董事长,已于2024年1月辞去天津海天副董事长职务,并于2024年5月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未曾担任过天津海天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天津海天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海天物流园E库办公楼三楼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海天物流园E库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薛正鸿
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9月25日
营业期限:2007年9月25日至2057年9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保税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6103946M
股权结构:天津港股份持股51%,招商局港口全资子公司LONGRIGHT LIMITED持股49%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简要历史沿革
天津海天于2007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2.1亿元人民币,由天津港股份和LONGRIGHT LIMITED共同出资组建。其中,天津港股份出资比例51%,LONGRIGHT LIMITED出资比例49%。天津海天位于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海天物流园郑州道971号,是东疆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首批进驻企业之一。
(三)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业务开展情况:天津海天主要业务为保税港区仓库出租、集装箱堆场出租、平行进口汽车自营、国内国际货运代理等。自成立至今,天津海天在仓库租赁方面先后引入天津东疆国际航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天津信恒永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中铁青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瑞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京东电商业务)等企业进驻园区开展业务,采用物流地产的经营模式,把仓储资源(仓库、堆场、办公楼)出租给第三方物流商进行经营;自营业务包括一般贸易出口装箱、出口分拨、进口乳制品分拨、跨境电商等多种类型。在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方面,已有二十多家试点企业和试点平台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并成为十余家银行的指定监管仓库,利用现有非租赁仓储资源(仓库、堆场及外租资源)开展汽车保税仓储业务,同时开展“门到港、港到港、港到门、门到门”等多形式国内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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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本公司关系
天津海天系招商局港口的参股子公司。
(五)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海天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天津海天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2年12月,招商局国际投资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天津海天提供期限为三年的3,43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2024年6月调整为以借款方式向天津海天提供3,43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并调整到期日为2025年12月18日。本次拟对该财务资助期限进行展期,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向天津海天提供其他财务资助。本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七)财务资助对象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天津海天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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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资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涉及变更财务资助利率,财务资助的借款年利率仍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采用市场定价原则。
四、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额度:3,430万元人民币;
财务资助用途:确保天津海天维持现有的正常经营和资金结构;
财务资助方式:招商局国际投资以自有资金直接向天津海天提供3,43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财务资助期限: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协议之日起至2028年12月18日;
财务资助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还款保障措施:本公司与天津海天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借款,本公司将及时跟踪天津海天的生产经营情况,保证资金安全。
五、被资助对象的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天津港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A区
法定代表人:刘庆顺
注册资本:289400.103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2年9月29日
营业期限:1982年9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船舶港口服务一般事项;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43818
股权结构:显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6.81%,其他公众股东持股43.19%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与本公司的关系
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被资助对象的控股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天津港股份仍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按出资比例向天津海天提供3,570万元贷款。
六、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目的、存在的风险、风控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资金来源为招商局国际投资自筹。天津海天的控股股东天津港股份仍按出资比例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提供财务资助,以支持天津海天的日常运营,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在不影响招商局国际投资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进行,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公司将积极跟踪天津海天的日常经营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用途清楚,有助于解决天津海天资金需求,具有必要性。本公司将积极跟踪天津海天的日常经营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股东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八、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本公司(不含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13,532.3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无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九、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招商局国际投资拟与天津海天签署的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5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10月10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二)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同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19-070)。
(三)2020年1月3日,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48号),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四)2020年1月9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003、2020-004)。
(五)2020年1月20日,本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本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9日止。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六)2020年2月3日,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本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七)2020年2月3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13、2020-014)。
(八)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08)。
(九)2021年2月9日,本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9)。本公司对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8日止。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十)2022年1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008、2022-009、2022-010)。
(十一)2023年1月1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6、2023-007、2023-008、2023-009)。
(十二)2024年1月15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005、2024-006、2024-007、2024-008)。
(十三)2024年8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2024-063、2024-065)。
(十四)2025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053、2025-056)。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本公司最新总股本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7.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6月25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统一由15.50元/股调整为14.7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统一由13.25元/股调整为12.51元/股。
三、本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57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为2024年2月4日至2027年2月3日的可行权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7年1月29日的可行权日。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共新增股本2,433,720股,本公司总股本由2,499,074,661股变更为2,501,508,381股。注册资本由2,499,074,661元变更为2,501,508,38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对《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述变更本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本公司章程备案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四)《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5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发布2025年中期
业绩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29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招商局港口,证券代码:0144.HK)发布了2025年中期业绩的公告。
投资者可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查询详尽的业绩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59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网上
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30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同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了方便投资者了解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的相关情况,本公司将于2025年9月5日下午举行网上投资者交流会,届时本公司管理层将就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等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本次网上投资者交流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网上投资者交流会。
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5:00-16:00
交流网址:http://rs.p5w.net/c/001872.shtml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4日18:00前将关心的问题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Cmpir@cmhk.com。本公司将在交流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60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
B股股东应在2025年9月12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本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00至提案10.00业经2025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除提案1.00至提案3.00以特别决议批准外,其余提案将以普通决议批准。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均以2025年9月25日17:00之前收到为准;
3.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静競、张琳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邮箱:Cmp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邮编:518067
(四)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投票代码:361872
(二)投票简称:招商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52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其中,董事长冯波鸣先生、董事吴昌攀先生、吕以强先生、独立董事高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徐颂副董事长主持,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董事会保证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4)。
(二)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下转1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