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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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修改之处以黑体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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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考《立法技术规范》,本次修订将制度全文条款序号统一从阿拉伯数字调整为中文数字。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6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时调减公司2024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与营业总支出46,360.26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根据该实施问答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本次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会计司此次发布的实施问答,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22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该实施问答的相关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该实施问答的相关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该实施问答的相关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度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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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7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守文先生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2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