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中广核汇联二号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联二号”)持有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91%。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通过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涉及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5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因经营计划需求,汇联二号拟减持不超过3,040,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08%。
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8月29日),减持数量不超过3,040,000股,且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8月14日),减持数量不超过3,040,000股,且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注: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汇联二号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汇联二号的投资期限超过36个月但不满48个月,适用任意连续6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收到汇联二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8月29日,汇联二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92%,汇联二号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1)持股比例为汇联二号持股数量占其减持前公司当时总股本(151,937,100股)的比例;
(2)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1)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为汇联二号减持数量/当前持股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49,730,000股)的比例;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