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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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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5-02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对未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具体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5-026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

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

1、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进行顺序调整。上述两类修订情形、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未在下述表格中对比列示;

4、除以上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现行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5-022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17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雪影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5-025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施小燕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施小燕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施小燕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小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施小燕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施小燕先生在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梁紫燕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个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个人简历:

梁紫燕女士,1995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悠活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和本公司内审经理。现任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梁紫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5-027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第1-3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9月2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邮编:5107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

电话:020-85518189 传真:020-85518189

联系人:梁月明 李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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