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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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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08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01日(星期一)至09月0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dragon-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08日(星期一)15:00-16: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08日(星期一)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史元晓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周菡语女士

财务总监:李丽君女士

独立董事:蒋浩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08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01日(星期一)至09月0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dragon-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能传

电话:0571-86970361

邮箱:investor@dragon-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23A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23A

3、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如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如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如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5、股东或代理人可采取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请自理。

2、参会股东请务必提前报名登记,并于参会当天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23A

邮政编码:311215

联系人:周能传

联系电话:0571-86970361

传真:0571-88391332

电子信箱:investor@dragon-chem.com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77号《关于同意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8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89,18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1,434,164.8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749,835.19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已将扣除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048,192.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02,135,808.00元,于2023年12月22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62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2023年12月22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

2025年1月9日,公司在浙商银行杭州运河支行开设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5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通过该账户购买的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1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余额为2.725亿元,投资产品类型为结构性存款,未超过公告限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数据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经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将“年产1,32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通讯、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和实施有效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及《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修订《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2025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注:报告期内,生产量和销售量包括了公司向外采购的成品。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注:因各类产品种类较多且价格差异较大,上表平均单价(按量加权计算)受产品结构影响较大。如将上表产品均价修正为同一类别下各个产品单价的算术平均数,则染发剂原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植保材料的2025年半年度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2.50%、1.40%和8.68%;染发剂原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植保材料的2025年二季度较一季度环比变动幅度分别为-0.28%、4.69%和3.12%。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注:公司涉及原材料种类繁多,按采购金额的重要程度列示报告期内前五大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以上均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注:BDHN用于生产特种工程材料单体;ITH粗品用于生产植保材料;CMNA为苯环类化合物,可用于生产高档颜料;AMDB用于生产染发剂原料;CECF用于生产染发剂原料。

四、其他说明

2025年上半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董事会席位、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仅为根据证载地址进行重新表述,不涉及生产经营场所物理空间变更。

二、增加董事会席位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拟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董事会席位由7名增加至8名,独立董事3名保持不变,非独立董事由4名增加至5名。

三、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同步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刘文峰先生、贡云芸女士、倪华兵先生在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修订《公司章程》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公司代码:603004 公司简称:鼎龙科技

(下转2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