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31 公司简称:安孚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9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茂青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剑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9号),在注册批复有效期内,为了确保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重组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授权相关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2、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夏茂青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刘剑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冶连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将届法定退休年龄,冶连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冶连武先生在公司任职财务总监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剑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截至本公告日,刘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简历

刘剑波,男,199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曾担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5年6月入职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5-068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控股子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概述

近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以下简称“南平工行”)签署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 16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南平工行,为其在南平工行申请的并购贷款提供担保,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登记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7191291T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康金伟

注册资本:375,035.4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4年03月11日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新建路2号1幢1号13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股份质押的主要内容

2025年8月29日,安孚能源收到中国登记结算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登记编号:2508280003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出质人: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证券数量:160,000,000股

四、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股份是基于公司业务所需,符合公司整体融资安排,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及亚锦科技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原指定黄涛先生、武逸飞先生作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近日,公司收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华泰联合证券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武逸飞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次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现委派杨英龙先生(简历附后)接替武逸飞先生履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相关职责。

上述变更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就本次重组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黄涛先生、杨英龙先生。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杨英龙先生简历

杨英龙,硕士研究生学历,华泰联合证券经理,曾参与多家拟上市公司IPO尽职调查、辅导规范工作以及多家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并购相关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