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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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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29 公司简称:华建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5-03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八人,实际参加董事八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3. 《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批量挂牌转让不良应收账款的议案》

同意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以不低于评估值的金额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批量转让部分不良应收账款。

表决情况: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4.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以及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和变更住所。另外,为贯彻落实监事会改革,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在修订《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同步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6项制度,确保《公司章程》的细化落地,指导日常治理各项工作合法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表决情况: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修订的部分制度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2点,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5-04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住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因公司员工郎芳职务变动成为公司监事,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了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93,200股。上述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70,556,038股变更为970,362,838股,注册资本由970,556,038元变更为970,362,838元。

2025年3月28日,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中部分人员考核原因触发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第一批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179股。上述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70,362,838股变更为970,338,659股,注册资本由970,362,838元变更为970,338,659元。

二、经营范围调整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了“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房屋质量检测与评估鉴定;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

三、公司住所变更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注册地址由“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368号五层501室”变更为“上海市汉口路151号”。

四、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结合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等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制作《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五、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在修订《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同步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6项制度,确保《公司章程》的细化落地,指导日常治理各项工作合法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中,《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四项制度尚待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5年8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2.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地址:jingyi_wang@arcplus.com.cn或 xiangming_qian@arcplus.com.cn),电子邮件登记时间以邮件抵达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2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4 时。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敬宜、钱向明

联系电话:021-62464018

电子邮箱:jingyi_wang@arcplus.com.cn或xiangming_qian@arcplus.com.cn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5-03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5-040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2号文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3,238,33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8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7,012,897.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934,513.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1,078,384.88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人民币940,882,314.10元,由海通证券于2022年4月7日根据募集项目分别汇入如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出具众会字(2022)第0331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各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各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和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5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下属华东院和上海院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院增资人民币1,8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2-054)。

2022年5月30日,公司、华东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上海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1日、6月2日,公司分别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对上海院增资人民币1,800万元。

2022年12月23日,根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出具《关于华东院深圳二总部以及上海院新设海南子公司“种树计划”项目的决定》(华建董字(2022)第58号),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2,000万元,并于2023年2月23日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9月15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全国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部分用途进行了变更。后续公司分别使用自有资金置换上海院1,587万元、华东院3,990.1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增资资金,合计5,577.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均已返回华建集团名下募集资金账户中。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4月29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调整“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延期,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6,3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6月25日,公司将“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7990078801800003343)剩余募集资金6,318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该专户产生的利息共5,164,111.36元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4830121),并于7月4日将该专户进行注销。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院和上海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202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2年4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2022年募集资金专项支出预算安排,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内,每月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025年半年度,公司未针对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未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3年8月25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9月15日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现实情况,在保证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思路和实施效果的前提下,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后,变更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10,8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协议收购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94,088.23万元,其中35,523.29万元用于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10,800万元用于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15,605万元用于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6,318万元用于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25,841.9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表”。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受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公司将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角度出发,同意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及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2024年9月27日,为更好地应对行业下行的挑战,紧紧把握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趋势,让数字化技术更好地赋能传统主业提质增效,催生面向未来的生产力,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审慎地推进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及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的重新论证工作,并继续暂缓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公司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实施,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已使用381.61万元,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已使用1,434.13万元。已完成10,800万元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25,841.94万元流动资金补流和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3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增加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拟增加1家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5个实施地点,并相应调整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8)。

六、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调整投资计划以及终止情况

受多方面因素影响,2023年建筑设计类上市公司全年面临严峻考验,公司全国化布局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和竞争格局;另一方面,2023年以来,ChatGPT、AIGC等人工智能领域爆炸式的技术突破对各行业带来颠覆性的影响,云计算、AI等信息产业前沿技术对建筑设计、工程咨询等主营业务带来的影响逐步加大,基于上述变化,公司结合行业最新发展情况,对公司自身的业务投入规划等进行更为充分和细致的研究。2024年6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和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

为更好地应对行业下行的挑战,紧紧把握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趋势,让数字化技术更好地赋能传统主业提质增效,催生面向未来的生产力,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审慎地推进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及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的重新论证工作,并继续暂缓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

公司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现实情况,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调整“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延期,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6,3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4-065)。

2025年6月25日,公司将“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7990078801800003343)剩余募集资金6,318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该专户产生的利息共5,164,111.36元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4830121),并于7月4日将该专户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1)。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八、专项报告之批准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4,701.29万元,扣除承销费(含税)后金额为人民币94,088.23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注5:公司于6月25日将“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7990078801800003343)剩余募集资金 6,318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该专户产生的利息共 5,164,111.36 元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4830121),并于7月4日将该专户进行注销。

注6:公司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述经审议的议案对“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该项目实施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2年。当前,正处于延期后的正常建设期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