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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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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77 公司简称:ST东时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60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时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翔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半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半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161)。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61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时尚”)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6.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041.4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958.5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2月2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04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8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2,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42,8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以及其他发行费用885.18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914.8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5日全部到账,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3,197.6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30.19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2,988.08万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679.1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万元。

2、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6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1,328.6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2.1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9.6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了《东方时尚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因公司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尚未完成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招商证券承接。故公司、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各商业银行于2021年6月21日前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为420,72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9,148,200.00元的差异为1,571,800.00元,该差异其他发行费用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支付的。

注2:2024年11月,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交通银行北京通州分行账户资金被划扣,涉及募集资金被划扣金额为1,087,438.00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600.00万元于2025年4月17日到期。由于公司目前涉诉案件较多,且叠加资金流动性面临一定压力,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6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无法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适应未来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东方时尚驾驶员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3)。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募集资金采购设备未完整交付

2020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隆汽车”)采购1,000台新能源汽车,其中785台需要每台安装一套价值5.4万元的AI智能驾培系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AI智能驾培系统已交付350台,尚有435台AI智能驾培系统未交付,涉及的募集资金2,349万元未退还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复利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众诚和合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中祥航业(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利茂大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宝鑫恒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州睿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澹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申优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稀哲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锐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以上合称“重整投资人”)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重整投资人购买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桐隆汽车因占用非经营性资金所形成的49,857,769.92元债权。公司指定收款账户已收到债权转让款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暨公司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45)。

2、募集资金被司法划转

因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保证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且由于双方后续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未能如期履约,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2024年11月,因上述案件东方时尚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1,556,378.22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被划扣1,087,438.00元),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划扣资金用于偿还中信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借款。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转的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将被司法划扣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

公司于2025年8月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方时尚”)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系因湖北昌沃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昌沃”)与湖北东方时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湖北昌沃向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41)。

公司在获悉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被冻结后,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尚未解除冻结。

4、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

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600.00万元于2025年4月17日到期。由于公司目前涉诉案件较多,且叠加资金流动性面临一定压力,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6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无法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在积极地探讨解决上述募集资金问题的方法,责令相关部门以此为戒,强化公司内部信息收集、流转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和加强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董事长或者董事会秘书。

除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东方时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时尚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5: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31,976,458.1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1)东方时尚服务配套设施项目:东方时尚服务配套设施项目的主体内容是建设综合设施配套服务大楼,但是,由于北京市人口疏解政策的实施,致使原定的募投项目方案与现行的政策不相符,继续建设综合大楼与毗邻区域的商业开发环境不匹配。公司本着为股东更快、更好创造最大利益,基于市场需求的变化,希望利用山东淄博及重庆两地的区位优势,加快公司业务的整体规划布局。经公司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4,518.37万元分别用于山东淄博驾驶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重庆驾驶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2)石家庄东方时尚驾驶培训项目:基于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石家庄东方时尚驾驶员培训项目”终止。同时,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8,007.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果未来该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较好或市场需求扩大,公司将根据后续战略规划和市场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适时继续投入。

3)湖北东方时尚基地项目:已具备开业条件,受外界因素影响,未能如期开业。

4)山东淄博东方时尚驾驶员培训基地项目:因办理前期土地及施工等方面的手续耗时较长,影响了该项目的整体进度。2018年该募投项目已全面开工,原规划的工程投资及设备投资已陆续投入。2019年6月,山东东方时尚已开业运营。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101.11%.

5)重庆东方时尚驾驶员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暂未营业状态。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62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曾用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德皓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东时”。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德皓国际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分别为-6,956.51万元、-37,302.29万元、-90,255.65万元,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2024年度德皓国际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1457号)显示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6条等相关规定,因被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已完全消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予以撤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54)。

(二)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会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执行和审计监督机制,全面梳理和规范内控流程,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切实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63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目前,公司各项预重整工作均有序推进,公司、临时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因此,若北京一中院正式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东时转债”将于公司重整受理之日提前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自重整受理之日起进入债权申报期,债权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重整受理之日持有“东时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亦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类型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根据司法实践,普通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时清偿比例可能较小,实际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 鉴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且人民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的具体时间(即“东时转债”到期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券持有人因无法及时行使转股权利而造成损失,为可转债的转股保留较为充分的流动性缓释时间与空间,达成可转债的风险处置目的,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东时转债”持有人会议,确定“东时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后的转股期限。现特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保留“东时转债”的转股期限至重整受理后第30个自然日下午15:00,自第30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的权利。

● 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东时转债”持有人提供流动性的风险缓释空间及时间,并结合市场交易惯例,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东时转债”持有人会议,确定“东时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后的交易期限。现特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保留“东时转债”的交易期限至自公司重整受理之日后第15个自然日下午15:00,自第15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不再交易。上述议案尚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 如果北京一中院未能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或重整失败,公司可能会面临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东时转债”在相关程序中的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9月1日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登记日:2025年8月27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2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2988号文《关于核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东时转债”),期限6年,即自2020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2.00%、第六年为2.30%。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428万张,共计募集资金4.28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11号文同意,本公司4.28亿元可转债于2020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时转债”,债券代码“113575”。

二、本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议案1:考虑到“东时转债”债券持有人数众多,为了便于债券持有人集中、高效主张权益,保障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如有)的顺利推进,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债券受托管理人由本次发行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现提议推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东时转债”全体未偿还债券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并拟由公司与东兴证券签订《受托管理协议》。截至本议案发布之日,东兴证券未持有“东时转债”。

议案2:鉴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且人民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的具体时间(即“东时转债”到期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券持有人因无法及时行使转股权利而造成损失,为可转债的转股保留较为充分的流动性缓释时间与空间,达成可转债的风险处置目的,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东时转债”持有人会议,确定“东时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后的转股期限。现特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保留“东时转债”的转股期限至重整受理后第30个自然日下午15:00,自第30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的权利。

议案3:鉴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且人民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的具体时间(即“东时转债”到期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东时转债”持有人提供流动性的风险缓释空间及时间,并结合市场交易惯例,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东时转债”持有人会议,确定“东时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后的交易期限。现特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保留“东时转债”的交易期限至自公司重整受理之日后第15个自然日下午15:00,自第15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不再交易。

上述议案尚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