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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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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7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不单独进行效益测算。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统一替换为“或者”,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上述修订及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文字表述、标点符号等非实质性变更,也不再逐项列示。除前述修订情况外,《公司章程》的其他修订内容对照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章程修订备案手续等。

鉴于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次变更的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或拟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新的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修订及制定的部分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