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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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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22 公司简称:光大嘉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苏晓鹏

2025年8月28日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5-054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下午以“现场+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嘉定新城大厦(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会议室召开。监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维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57号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薛贵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58号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5-055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41号公告。根据行动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持续评估完善,现将行动方案在2025年上半年的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促进稳定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工作要求,统筹稳经营、化风险、谋发展、助民生各项工作,着力打造国内领先的跨境不动产资产管理平台。

2025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聚焦不动产资产管理主责主业,努力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受托管理、开发代建、专业咨询、品牌输出等轻资产形式巩固和扩大管理规模,做强做优“安石建管”等企业品牌。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拓展厦门五缘湾商业项目、广州增城外贸产业园项目咨询服务业务,以及苏州吴中、济南历下住宅项目监管服务业务等多个项目机会。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在管投资管理类项目21个,另通过受托管理模式为第三方业主提供资产管理服务项目17个、提供咨询服务类项目11个。其中,公司在管投资管理类及受托管理类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合计达426.72万平方米,涵盖消费基础设施、写字楼、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酒店及公寓等多种不动产业态类型。

为应对好经济环境及市场竞争带来的挑战,公司坚持“一项目一策”精准化管理,一是依托“大融城”系列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奋力打造有光大特色的商业消费运营服务能力,通过首店经济、灵活业态、科技赋能、绿色低碳等方式,响应和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报告期内实现北京中关村Art Park大融城(西区)、成都锦江大融城、南京健康大融城等多个项目开业。二是深入挖掘市场潜力,主动对接光大集团体系内企业资源,加快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写字楼等项目租赁去化。三是积极响应城市更新行动号召,高质量推进中关村Art Park大融城等重点城市更新项目的施工建设。四是持之以恒加强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达标。

二、优化分红机制,注重股东回报

多年来,公司始终将“创造股东价值”作为使命之一,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2025年5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由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故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努力改善财务状况,统筹好业绩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动态平衡。同时,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以及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配套监管规则,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当前及未来盈利模式、资金状况、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款,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及股份回购规划,合理提高分红率和股息率,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有效信息,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发布定期报告2份(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临时公告44份,披露了主要经营数据、关联交易、对外融资、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公司于2025年4月披露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阐述了公司对于公司治理、员工权益与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所秉持的理念、推行的工作与达到的成效。

此外,公司通过投资者联系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上半年,公司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问题8个,回复率100%;召开业绩说明会1次。公司在不违背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答复投资者较为关心的问题,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信息,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四、规范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企,层层压实公司法人治理层、重要岗位和各级“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加强廉洁从业教育,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公司纪委持续加强监督检查,零容忍纠治“四风”。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中共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公司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任务清单》《公司违规问责办法》《公司舆情工作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能力建设,增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上半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等议案;组织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与总结进行沟通。公司努力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积极推动独立董事履职、党内监督机制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流程的有效融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厚植合规文化,每月定期向全体董监事发送《光大嘉宝董监通讯》,及时传达最新的公司情况及监管动态。此外,公司还组织董监高积极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筑牢和强化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进一步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下半年,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监管法规的要求,稳步推进监事会改革,有序落实《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立改废”工作,确保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平稳衔接监事会的职权,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机制。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是基于行动方案以及公司执行情况而做出的评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宏观经济、政策法规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5-056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根据年报审计的工作量以及立信所的收费标准,结合自身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立信所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2024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为165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5万元,前述费用已包含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税费等)。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量和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决策程序,原则上在不超过人民币165万元内支付立信所2025年度审计费(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13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35万元,前述费用已包含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税费等),具体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如遇年度内新增并表单位的,授权公司总裁酌情决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经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上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立信所能够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与公司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内审部等进行充分讨论、保持有效沟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立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情况,在各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同意公司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即聘任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临2025-059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305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至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具备上述第四条所述资格的股东,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在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情况下,有关人员应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上述股东可利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日期:2025年9月11日9:30--16:30时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14楼

4、联系电话:021-59529711 联系人:王珏、刘建新

传真:021-59536931 邮编:201821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次大会上不发礼品及补贴。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或签字:(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5-053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下午以“现场+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嘉定新城大厦(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苏晓鹏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总结和下半年经营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55号公告。

五、《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56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57号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会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58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5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5-058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拟通过其下属企业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的财务资助(首笔放款后12个月内分笔放款),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发放日起至该笔借款发放届满12个月止,年利率为6.5%(单利),具体以公司与上海安瑰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持有的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光野”)973,300,000份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实缴出资为457,505,000元)、珠海安石宜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石宜昭”)175,000,000份A类有限合伙份额(实缴出资为11,984,195.85元)、对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依投资”)的4.4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石投顾”)对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新业”)的4.1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9.9亿元财务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本次交易外,2024年11月4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9.3亿元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61号、2024-062号、2024-064号和2024-067号公告。2024年12月25日,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授权,经公司管理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公司并表企业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诗公司”)将持有的光大安石中心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租赁期为5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1,679万元。该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故前期未达到披露标准,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2月5日,瑞诗公司与光大永明签署了租赁合同。2025年3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2.6亿元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珠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石珠海”)向关联方珠海安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安渊”)承租物业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77号、2024-078号、2025-003号、2025-004号和2025-006号公告。2025年6月11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4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29号、2025-030号、2025-032号和2025-043号公告。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控江苏拟通过其下属企业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的财务资助(首笔放款后12个月内分笔放款),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发放日起至该笔借款发放届满12个月止,年利率为6.5%(单利),具体以公司与上海安瑰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持有的上海光野973,300,000份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实缴出资为457,505,000元)、安石宜昭175,000,000份A类有限合伙份额(实缴出资为11,984,195.85元)、对安依投资的4.4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石投顾对光控新业的4.1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9.9亿元财务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

因上海安瑰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因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海安瑰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指接受财务资助)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原因,故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 211,454,671股、148,392,781股、77,559,29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7,406,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17%。上述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上海安瑰系光控江苏的下属企业,光控江苏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安瑰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CXM6X

成立时间:2016年6月8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05室

法定代表人:李昂

注册资本:116,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光大控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安瑰总资产 1,076,450,356.41元,总负债308,615,476.08元,营业收入33,140,184.58元,净利润 -8,176,681.37元,该等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海安瑰总资产1,113,139,873.44元,总负债 310,987,164.17元,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21,887.23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安瑰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的范围内接受上海安瑰提供的财务资助(首笔放款后12个月内分笔放款),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发放日起至该笔借款发放届满12个月止,年利率为6.5%(单利),具体以公司与上海安瑰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如公司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上海安瑰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复利(如有)、滞纳金、罚息和费用(如有)。如公司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归还利息和/或本金的,公司除了须支付/归还应付未付的利息和/或本金外,上海安瑰有权要求公司按照逾期的天数对逾期部分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相应违约金。逾期后,除该等违约金外,应付未付的利息和/或本金不再产生利息。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持有的上海光野973,300,000份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实缴出资为457,505,000元)、安石宜昭175,000,000份A类有限合伙份额(实缴出资为11,984,195.85元)、对安依投资的4.4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石投顾对光控新业的4.1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9.9亿元财务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其中,以安石投顾的应收款项债权质押之事,尚需安石投顾股东会审批。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时,公司与上海安瑰等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之后签署的内容为准。

四、授权事项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则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财务资助的借款年利率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公司以持有的基金财产份额、应收款项债权等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也体现了光大控股作为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和信心。借款利率对双方均是公平且合理的。公司以持有的基金财产份额、应收款项债权等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市场惯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薛贵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并由公司为自身的该笔债务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4年11月4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9.3亿元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61号、2024-062号、2024-064号和2024-067号公告。

2024年12月25日,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授权,经公司管理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瑞诗公司将持有的光大安石中心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光大永明,租赁期为5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1,679万元。该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故前期未达到披露标准,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2月5日,瑞诗公司与光大永明签署了租赁合同。

2025年3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2.6亿元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石珠海向关联方珠海安渊承租物业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77号、2024-078号、2025-003号、2025-004号和2025-006号公告。

2025年6月11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4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29号、2025-030号、2025-032号和2025-043号公告。

九、附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5-06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第一号一一房地产》等有关要求,现将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不动产资管业务

(一)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动产资管业务在管项目共计49个,比年初减少7个,其中:

1、投资管理类项目21个,较年初不变;在管基金规模为221.60亿元,比年初减少0.02亿元;在管资产规模为470.19亿元,比年初增加1.05亿元;在管面积为254.79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0.67万平方米;

2、受托资产管理类项目17个,比年初减少9个;在管面积为171.93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35.25万平方米;

3、咨询服务类项目11个,比年初增加2个。2025年1-6月咨询服务类项目合计开展13个(去年同期合计开展9个)。

(二)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LP投资余额(不含已认缴未出资)为63.42亿元,比年初增加0.84亿元。

二、物业租赁业务

2025年1-6月,公司出租物业建筑面积为38.79万平方米,其中权益出租物业建筑面积为21.04万平方米;取得营运收入3.41亿元,其中权益营运收入1.67亿元。

注:上述公司物业租赁业务包含纳入合并范围的不动产投资业务所投基金项目。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存在不确定性,仅供广大投资者阶段性参考,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5-06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24日(星期三)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7日(星期三)至09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22@ebjb.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24日(星期三)上午09:00-10: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24日(星期三)上午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说明会的参会人员:公司副董事长苏晓鹏先生、总裁陈宏飞先生、独立董事李婉丽女士、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金红女士、董事会秘书孙红良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前述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24日(星期三)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7日(星期三)至09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22@ebjb.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珏、刘建新

电话:021-59529711

邮箱:600622@ebjb.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5-062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8日,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53号、2025-058号公告。

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与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经公司书面申请,上海安瑰可在首笔借款发放日起12个月内向公司分笔发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银行划付凭证记载为准),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发放日起至该笔借款发放届满12个月止,借款的年利率为6.5%(单利)。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归还利息和/或本金的,公司除了须支付/归还应付未付的利息和/或本金外,上海安瑰有权要求公司按照逾期的天数对逾期部分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相应违约金。逾期后,除该等违约金外,应付未付的利息和/或本金不再产生利息。《借款合同》的生效条件为自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合同项下相关事宜后生效。具体内容以《借款合同》为准。

同日,公司与上海安瑰、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光野”)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公司与上海安瑰、珠海安石宜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石宜昭”)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公司与上海安瑰、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依投资”)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石投顾”)与上海安瑰、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新业”)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公司以持有的上海光野973,300,000份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实缴出资为457,505,000元)、安石宜昭175,000,000份A类有限合伙份额(实缴出资为11,984,195.85元)、对安依投资的4.4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以及安石投顾持有的对光控新业的4.1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9.9亿元财务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本息余额,以及可能产生的一切罚息、违约金等、上海安瑰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律师费等)。除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息(包括违约金、罚息等)偿付完毕,相关质押权终止。在上述质押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各方将相互配合办理完毕质押登记相关手续。上述质押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且《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以上述质押协议为准。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5-057

债券代码:137796 债券简称:22嘉宝0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内部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亦不再适用。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3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