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8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中润”)于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1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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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其中与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理资金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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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公司充分评估了戴斯光电的经营状况,认为双方具有较强的业务协同性,为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矩阵和下游应用场景,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并购贷款14,119.66万元及剩余超募资金1,690.34万元合计15,810.00万元收购戴斯光电共计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的出资额为2,503.636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戴斯光电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1,129,611.45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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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44,617.01万元。
注2: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所产产品实现对外销售的收入金额。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7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独立董事朱朝晖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事由、方法与结果
(一)本次调整的事由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4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综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调整的方法与结果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0.36元/股-0.45元/股=9.91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50万股。
综上,激励对象由99人调整为95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0万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此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确保了公司激励机制的持续有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36元/股调整为9.91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卫军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拟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本次授信额度的提升体现公司在银行体系的资信水平进一步提升,增强了公司的资金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成长提供资金支持。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36元/股调整为9.9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4位离职员工的6.5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归属77.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