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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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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工费水平下降及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带来的经营压力进一步凸显,公司存在毛利率下滑、资产减值、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鉴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被立案侦查的公告》),张宝所涉职务侵占事项以及相关事项处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尚待公安机关及相关司法机构查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未出席董事情况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被立案侦查的公告》。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8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行业技术发展变化及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与执行等因素,对核心技术人员构成进行优化调整。

●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行业技术发展变化及相关人员工作侧重和岗位变化等因素,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张宝、赵义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张宝,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冶金物理化学博士、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1997年5月至2007年9月,历任中南大学助教、讲师;2007年9月至2012年9月,任中南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副研究员;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韩国KIGAM研究院访问学者;2009年7月至2018年5月,历任中南大学校团委书记、冶金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2012年9月至今,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任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2025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5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至今,任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宝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60,000股,通过富诚海富通帕瓦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了公司IPO战略配售,持有资管计划26.54%的份额,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赵义,199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6年7月至2021年3月,历任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动力三元铝壳电芯研发工程师等职务;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24年4月至今,任帕瓦(长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义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上述人员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竞业禁止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结合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相关人员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主要研发项目的参与情况以及对业务发展贡献等实际情况,决定新增认定丁瑶、邓梦轩、张涛、汪路夷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上述人员的简历如下:

丁瑶,女,199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部部长助理;2021年7月至今任研发部部长,2022年3月至今兼研究院院长助理。

邓梦轩,女,199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9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工程师、技术部部长助理,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任技术部部长,2022年3月至今兼研究院院长助理。

张涛,男,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技术工程师。

汪路夷,女,199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技术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瑶、邓梦轩、张涛、汪路夷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完善的团队架构,并构建了良好的人才梯队,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属于公司正常的人员结构优化。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现有在研项目的进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与平台建设,已构建了一支人才结构合理、专业学科交叉的高技术研发团队,并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扩大研发人员后备力量的培养,不断提升研发实力与创新能力。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专利申请等措施切实保护创新成果。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现有研发力量能够有效支持公司未来围绕主营业务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82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通过书面和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宝良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反映了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半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6)。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振宇先生、王苗夫先生、祝德江先生、方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贤品先生、赵新建先生、陈祥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六)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条款不再适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下列21项子议案:

7.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7.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7.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7.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7.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的议案》;

7.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7.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7.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7.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7.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7.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7.21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7.01至7.08子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八)审议通过《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9)。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81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9.1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全面内控诊断和责任追溯

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机构,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必要时调整管理层。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已经做了调整,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宝先生已经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不再代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宝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聘任王宝良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聘任濮卫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原财务总监袁建军先生已经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濮卫锋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管理层调整后,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后续将根据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

2、针对性培训

(1)管理层合规培训

公司将会同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公司管理层做专项培训,提升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发生。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做了相应调整,公司仍在全面梳理公司内控体系过程中。公司同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已经在准备相关培训资料,从证券、法律、财务等多个层面对公司现任管理层做专项培训,提升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发生。

(2)财会人员专业培训

公司财务部门牵头,积极组织对公司全体财会人员开展内外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等相关法规进行重点专项学习,加深财会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学习。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财务部门已进行两次内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后续将持续加深财会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培训、学习,同时将从制度、流程上拉通财会人员与业务部门的联系。

3、制度完善

公司财务部门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修订并完善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算流程,针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规范、内控制度执行等财务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业务人员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与业务人员间的沟通与协作,督促业务部门将销售收入确认相关资料及时递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全面提升专业素养及履职能力,深化对公司业务情况的了解,及时准确确认收入,确保符合收入确认的各项法规及准则要求。

进展情况:

待内控体系全面梳理后针对性开展相关制度的修订。

4、案例警示教育

通过董、监、高微信群不定期推送A股市场公司违规案例,总结管理层违规后果(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警示合规重要性。

进展情况:

已经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微信群推送相关违规案例,警示合规重要性,该项工作将持续进行。

5、健全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

目前在全面梳理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后续将招聘更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充实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2)外部监督机制

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内控合规审计,识别潜在风险并针对性改进,如修订公司相关制度,优化相关流程等;

加强股东方的外部监督作用:优化股东大会会议流程,股东大会议程结束后安排股东交流环节,充分发挥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以及发挥股东方在公司合规运行上的外部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

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后续将根据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

股东大会会议流程也已优化,增加股东专项交流环节,充分发挥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以及发挥股东方在公司合规运行上的外部监督作用。

6、资金追讨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00万元,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合计占用公司资金本金19,133.88万元。公司将积极追讨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占用的公司资金,与其积极沟通,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占用资金,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上述占用款项3,000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归还本金及利息。2025年8月1日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被立案侦查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进一步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整改,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公司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内部控制相关事项带来的影响,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77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条款不再适用。同时,《公司章程》《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第五章单独设置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小节,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代码:688184 公司简称:ST帕瓦

(下转3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