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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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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09 公司简称:上海机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中期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488,481,34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44,351股,拟以2,488,336,989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2,550,767.69元(含税),2025年度中期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0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41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9.9亿元。公司2025年度中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88,481,34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44,351股,以2,488,336,989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2,550,767.69元(含税),上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25年度中期分红事宜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43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8,30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068%,涉及激励对象13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88,481,340股减少至2,488,313,040股。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7.70966元/股(调整后)。

●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约为3,026,531.32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8,30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机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机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7月24日,公司取得《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4〕46号),本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2024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6、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9日(以下简称“公示期”),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7、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上海机场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上海机场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4年8月12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9、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机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上海机场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全体核查对象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情况。

10、2024年9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相关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4年10月1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12、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非个人原因)、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且服务期间符合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的,按激励对象在2024-2026年内的服务时间折算调整可授予权益,调减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届时由相关方就该等激励对象取得前述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所付款项的利息支付事宜另行协商确定,利息不高于按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金额;剩余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本计划规定解除限售,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鉴于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非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根据上述规定,按上述5名激励对象的实际服务时间折算调整可授予权益,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6,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他未说明的职务变动、公司惩处等变动情况由公司制定细则确定处理方式;以上均未说明情况的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存在职务变动的情况,根据公司制定细则以及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授予协议》,将上述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2,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为上述1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8,300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2,488,481,340股)的比例约为0.0068%。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若公司发生派息,P = P0 - 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后的P仍需大于1。

1、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0月11日,首次授予价格为18.21966元/股。

2、派发现金红利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末利润分配方案,明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2025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8月8日发放现金红利。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明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公司将在本次回购注销前发放现金红利。

3、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所适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价格(P0)为18.21966元/股,考虑上述两次派发现金股利,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完成股份登记后,每股获得现金股利(V)累计为0.51元/股。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计算,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 = P0 – V =18.21966 – 0.51 = 17.70966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7.7096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四)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3,026,531.32元。

(五)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具体办理本激励计划中涉及的与回购注销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公告手续、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手续等。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2,488,481,340股减少至2,488,313,04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因本次回购注销而失效的权益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全体委员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无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44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机场”或“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因存在解除劳动关系和职务变动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8,300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88,481,340股变更为2,488,313,04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2,488,481,340元变更为2,488,313,040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21日、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机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上海机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和《上海机场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5年8月30日起45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2. 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8341609

传真:(021)6834161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启航路900号

邮编:201207

邮箱:ir@shairport.com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40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公司全体董事进行了议案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推荐公司控股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9.9亿元。公司2025年度中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88,481,34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44,351股,以2,488,336,989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2,550,767.69元(含税),上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

3、关于编制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等内容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以17.7096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回购价格,对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8,3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3,026,531.32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黄铮霖先生、李政佳先生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该项议案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5、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42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3 号),核准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 亿元。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7,583,567 股,发行价格为 39.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0.73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1,632,400.46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8,367,590.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885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机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022年9月22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空港支行(以下简称“浦发空港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

2022年10月21日,公司,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机场集团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分别与国泰君安、浦发空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16日,公司、物流公司、上海智汇港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浦发空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21.34万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15,492.15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购买本金保障类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