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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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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9版)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其他条款中“监事会”统一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目录、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作一一对比。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宇制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玲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汇宇制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免去监事职务,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监事会同意本次事项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吴颖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颖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吴颖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春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吴颖女士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吴颖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吴颖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春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合规运转,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张春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之日起,选举张春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调整后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丁兆、谭勇、张春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张春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张春平先生个人简历

张春平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背景,本科学历。曾任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大众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2017年6月至2022年8月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596)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2年10月至2025年1月任天津一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春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春平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6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要求,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6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87元,共计募集资金2,472,132,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98,874,763.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73,257,236.23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12,582,391.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60,674,844.46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8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44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见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汇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营业室、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0461614),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汇宇海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四川汇宇海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鉴于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人员将上述两个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6,040.29万元转到募集资金专户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账号:020000437622)。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人民币4,300万元,累积实现收益6.1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赎回的余额为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1,561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拟使用自有资金2,70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8,861万元,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63.66%。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部分产线已完成试生产,满足结项条件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予以结项。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已累计投入使用超募资金13,898.53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实际专户余额(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已全部转出至公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下转3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