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48 公司简称:昱能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虹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昱能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该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能。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随之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年第二季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2,559.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833.8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经测试,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1,725.37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2,559.2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00.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699.49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6月3日出具天健验[2022]第24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根据公司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同意“昱能1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变更为“分布式光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注2]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5,135.9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6,340.23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账户外币折算汇兑收益和手续费等116.35万元
[注3]包括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4,074.35万元,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或提前赎回募集资金100,831.23万元
[注4]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58.0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983.55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账户外币折算汇兑收益和手续费等-8.1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5月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业务中心增加设立昱能欧洲公司及昱能美国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及两家子公司分别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设立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对应募集资金分别转至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新设立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中。账户注销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针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变更并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相关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泰州昱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昱能),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新建项目的议案》,相关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嘉兴昱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昱中)及孙公司芜湖昱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昱畅),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昱能3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实施地点,对应新增项目实施主体为重庆昱丰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昱丰晨)、常熟昱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昱中)、浙江昱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昱同)、连云港昱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昱中)、重庆互创联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互创)、肥城润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肥城润能)和扬州昱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昱中),随着项目开发进度逐步新增具体项目实施主体,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根据公司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分别对昱能欧洲公司和昱能美国公司实缴出资各500.00万美元,以实施“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向昱能欧洲公司出资216.00万欧元,向昱能美国公司出资278.00万美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4,903.5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含)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7 月1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含)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含)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理财产品39,806.6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9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023年10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4年6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4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14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同意“昱能1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同时,项目名称变更为“分布式光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情况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23,592.56万元用于开展新项目,其中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金额为 10,000.00 万元,剩余项目所需金额 13,592.56 万元将由公司通过借款方式向子公司提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投资建设“昱能1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向子公司嘉兴昱中增资,以实施“昱能3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分别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昱能3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安徽省、江苏省、四川省、重庆市等项目最终落地的全国各相关省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总计金额为6,655.57万元,其中“储能产品产业化项目”已投入1,619.00万元、“分布式光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已投入328.97万元、“昱能 3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已投入4,707.6万元。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自超募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资金为16,182.11万元,已全部用于回购股份(含支付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昱能欧洲公司,昱能美国公司等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累计置换募集资金1,283.34万元用于募投项目。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延长至2027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同意“昱能1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同时,项目名称变更为“分布式光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体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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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所致
[注2]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自超募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资金为16,182.11万元,已全部用于回购股份(含支付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注3]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储能产品产业化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3年。
[注4] 根据公司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同意“昱能1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变更为“分布式光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同意投资项目建设周期由24个月调整为48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仍在投资建设中
[注5]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昱能3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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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353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8日
至202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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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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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提供上述1、2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3535号公司A幢5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9:00-17:00。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9月16日17:00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3535号
联系电话:0573-83986968
电子邮箱:public@apsystems.cn
联系人:朱佳磊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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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相应修订《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若干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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