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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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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2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2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旭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归属条件触发值,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志祥、高江雄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袁铁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袁铁锤先生接任刘如铁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修订及制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及相关制度文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2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孝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8日

至202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9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

邮政编码:412000

联系电话:0731-22881838

传 真:0731-22881838

联 系 人:段艳兰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对《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可转债转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锐转债”于2022年12月30日开始转股。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6月17日期间,“华锐转债”累计有人民币2,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2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62,257,112股变更为62,257,132股,注册资本由62,257,112元变更为62,257,132元。

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2,257,13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354,279.20元,转增24,902,85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87,159,984股。鉴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62,257,132股变更为87,159,984股,注册资本由62,257,132元变更为87,159,984元。

3、可转债转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锐转债”于2022年12月30日开始转股。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28日期间,“华锐转债”累计有人民币1,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15股,公司股份总数由87,159,984股变更为87,159,999股,注册资本由87,159,984元变更为87,159,999元。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本公告附件。

除上述条款修订、条款编号和索引目录更新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此外,根据公司目前制度修订要求,统一微调部分文字表述,不涉及实质内容更新。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四、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制定及废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修订及制定,具体如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4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