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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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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03 公司简称:ST广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66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审阅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01关于聘任徐刚先生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关于聘任冶占军先生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6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物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以13.46元/股非公开发行104,011,887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138,412.24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8.21万元,均用于“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8,123.98万元,其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59,319.53万元,用于“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20,148.15万元,变更“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886.59万元,用于“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28,769.7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共21,389.1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5月5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3月16日、4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机电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实施主体,以下简称“亚中物流”)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5月8日,公司、西南证券、渤海银行上海分行分别与机电公司、亚中物流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为了将机电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正在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清晰划分开,从而更加有利于公司对募投项目的管理,2017年8月3日,机电公司成立乌鲁木齐汇领鲜分公司(以下简称“汇领鲜分公司”)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2月11日,公司、机电公司、汇领鲜分公司、西南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5月17日,公司与西南证券协商后,决定终止与其签署的独立财务顾问协议,西南证券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鉴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为公司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为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因此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五矿证券承接,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五矿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五矿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述重新签订的监管协议仅变更了持续督导机构,其余内容与原监管协议内容一致。

2023年6月6日,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五矿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亚中物流、机电公司、汇领鲜分公司、铁路公司、西南证券及五矿证券、开户银行认真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履行各方职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监督程序,确保专款专用。报告期内,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详见附表:广汇物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24年6月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3,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其中1,625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用于募投项目,剩余21,375万元也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1,35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741.46万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5年半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年2月28日、3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9,886.5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9,886.59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3年5月17日、6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0,137.73万元(含利息)变更至“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及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

广汇物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数金额不一致,系使用募集资金期间理财及利息增加所致。

注2:上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3: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2024年9月,红淖铁路电气化改造通车试运行。目前,红淖铁路电气化项目尚在整改克缺,竣工验收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铁路克缺进展、项目竣工验收进度及合同条款进行付款,目前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为确保红淖铁路电气化工程项目安全运营,公司正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常态化动态排查。经审慎考虑,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延至2025年12月底。上述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6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顾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00股,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顾磊先生、李建军先生已按照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顾磊先生、李建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刚先生、冶占军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楚潇红女士(简历后附)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查后认为:

徐刚先生、冶占军先生、楚潇红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徐刚先生、冶占军先生、楚潇红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徐刚,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评估统筹办公室副主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副总监。

2.冶占军,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物流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新疆广汇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综合部部长,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鄯善汽车运输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3.楚潇红,女,198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