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7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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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以竞价确定发行价格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4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56元,共计募集资金131,312.6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16.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9,196.3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59.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8,737.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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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12月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已全部建成,共使用募集资金5,505.42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91.76%,剩余募集资金608.40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2]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将7,959.5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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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27,877.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项目、在建项目。
[注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支付完毕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10.51万元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首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8月21日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7月16日公司连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2月25日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10月25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如皋市宏茂重型锻压有限公司为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2024年7月29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茂重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报告期内公司注销2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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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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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附件1、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959.51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支付完毕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10.51万元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其他事项
2025年2月10日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350.00万元误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防支行自有资金账户,2025年2月20日公司发现后立即归还前述资金至募集资金账户。以上转账行为是由于财务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发现后,全部资金第一时间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及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加大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管理,并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公司内部问责,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公司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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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于2025年2月结项,2025年半年实现效益504.71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相关设备正处于安装调试阶段,相应产能未完全释放,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费用对项目效益也存在一定影响。
附件2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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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于2023年3月结项,2025年半年度实现效益1,129.86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受风电行业退补及主机厂商降本影响,同时,风电厂商降本也导致公司铸件产能未全部发挥,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费用对项目效益也存在一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