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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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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07 公司简称:光峰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始终坚持以“核心技术+核心器件+应用场景”战略定力不动摇,围绕以氮化镓(GaN)和砷化镓(GaAs)材料体系为基础的半导体激光技术进行研究,加强对上游关键器件突破的定制化与场景运用进行探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以氮化镓(GaN)和砷化镓(GaAs)材料体系为基础的半导体激光技术积累,能够满足超小体积、高分辨率和高色彩还原度的激光显示新兴需求。

2025年是公司核心技术向上游突破关键的一年。一方面,公司在经济下行压力下积极调整业务发展,持续夯实影院和专显等高毛利、优现金流业务的优势竞争地位,不断调整车载业务的市场策略,避免无效内卷和无序竞争,同时优化家用产品的技术路线和功能;另一方面,公司在加紧向激光产业上游突破打造核心器件,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前沿领域的投入,通过上游核心器件的突破,推动公司在AR眼镜、机器人等新赛道、大赛道的业务布局。

当前,公司正处于全面推进战略落地和业务转型的关键期,阶段性业绩有所承压,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61亿元。鉴于上年同期受限资金增加较多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出较大,剔除上述受限资产的影响,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表现转好,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实际出席董事会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及废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该议案涉及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达标归属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575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9万股。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达标归属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1.4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万股。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达标归属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575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9万股。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已达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其考核结果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达标归属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对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1.4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万股。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已达标,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其考核结果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测试,2025年半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人民币3,804.87万元(含转回)。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人民币2,425,014.82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合计人民币39,133,105.51元。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确认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人民币120,645.37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19,939.4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人民币38,048,675.46元(含转回),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人民币38,048,675.46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光峰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号)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0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12,752.9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47.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18.55万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包含手续费支出)53.3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9,225.39万元,其中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7,013.54万元(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975.7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072.5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各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 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3、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2025年上半年,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161.6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专户余额为5,200.2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305964)已于2023年5月17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

2)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分别将节余募集资金6,071.30万元及2,710.58 万元(截至2025 年3 月31 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专户余额为6,081.4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该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8110301013200460256)已于2025年5月20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专户余额为2,715.3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该专项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账号4403040160000272027)已于2025年5月13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为通过加大对激光显示技术研究领域和产品性能测试领域的软硬件投入,购买先进设备,招聘高素质技术人员,提升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水平。

2、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实现公司各部门之间、公司上下游合作伙伴之间信息传输、交换和处理的无缝衔接,强化信息透明度,增强对上下游资源的管理力度,从而实现采购、物流、销售之间的快速反应。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4、股份回购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注1]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调整为2025年3月。

截至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注2]“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预计效益为新增产量13.5万台/年,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已达标;公司实际产量随市场需求情况而变动,受供应链紧张、国内外宏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实际产量未实现目标新增产量。

[注3]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调减6,500.00万元,“研发支出”调增6,500.00万元。

[注4]项目期间,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理财收益合计239.50万元,均已投入项目使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251463)已注销完毕,该项目结束后账户所产生的利息1,418.11元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5]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注6]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原因系使用了超募资金的理财及存款利息收益进行回购。

[注7]受相关管理办法及银行操作要求限制,公司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归还。

[注8]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

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监事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公司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下表列示的修订条款外,根据最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未予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数字符号的语体转换、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部分修订未予以逐条列示;《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

(下转5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