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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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43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近日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审核问询的相关回复,针对问询涉及需披露事项,公司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以下简称“草案(申报稿)”)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形成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相较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披露的草案(申报稿),本次修订的主要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44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

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

近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4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重组报告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