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恢复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5-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本基金对每份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设置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为3个月。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每份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

申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的起始日为申购申请确认日,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的起始日为红利再投资确认日,对应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为申购申请确认日/红利再投资确认日3个月后的对日的前一个工作日,若对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视同为对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原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期限连续计算。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敬请通过本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562-3)或网站(http://www.ixzzcgl.com/)查询相关事宜。

2.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