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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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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

2025-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0)。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8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65.0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0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8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96,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购买的最高价为61.00元/股,最低价为59.5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79.9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46,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00元/股,最低价为32.4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87,561.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优尼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山阿斯特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阿斯特”)持有公司股份375,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股份,并已于2021年2月18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股东南山阿斯特因企业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75,795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1%。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