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5-054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深化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布局,更好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企业更加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黄金矿业企业,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予一般性授权,以发行、配发及以处理额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最多达已发行H股的总数量20%上限(即不超过171,797,235股H股份)。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由授权人士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一般性授权办理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
● 公司已与配售代理订立了配售协议,受限于配售协议所述条款及条件,配售代理将尽最大努力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认购最多136,500,000股配售股份,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28.58港元。
● 由于完成配售事项取决于配售协议未被终止,以及配售协议项下多项条件达成(或豁免)后方可实施,因此配售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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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布局,更好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企业更加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黄金矿业企业,公司已与配售代理订立了配售协议,受限于配售协议所述条款及条件,配售代理将尽最大努力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认购最多136,500,000股配售股份,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28.58港元。
一、配售协议的主要条款
配售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日期
2025年9月2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前)
2、配售协议的签订方
(a)公司;
(b)配售代理(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及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
3、配售代理
根据董事会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悉及确信,各配售代理及其最终权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4、承配人
配售代理已有条件及个别而非共同亦非连带同意尽最大努力促使承配人按配售价认购配售股份。承配人及各自最终权益拥有人(如适用)须为独立第三方。
预期配售代理将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获配,前述承配人均不会因配售事项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
5、配售股份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至交割日期期间,假设已发行股份数量不会有任何变动,配售事项项下的配售股份相当于(i)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H股数量的约15.89%及现有已发行股份数量的约3.05%,及(ii)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H股数量的约13.71%及已发行股份数量的约2.96%。将予配发及发行的配售股份总面值为人民币136, 500, 000元。
6、配售价
每股配售股份的配售价为28.58港元,较:
(a)2025年9月1日(即最后交易日及厘定配售价之日)在联交所所报每股H股收市价31.40港元折让约8.98%;
(b)H股在紧接最后交易日(但不包括该日)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每股H股平均收市价28.82港元折让约0.85%;
(c)H股在紧接最后交易日(但不包括该日)前最后三十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每股H股平均收市价27.21港元溢价约5.03%。
配售价系由公司与配售代理经参考市场状况及H股的现行市场价格后按公平原则磋商并确定。董事认为配售价属公平合理,且配售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的利益。
7、配售条件
配售事项须待下列条件达成或豁免(仅就下文条件(b)而言)后,方可完成:
(a)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及有关上市及批准其后于交付代表配售股份的正式股票前不会被撤销);
(b)向配售代理交付两份由山东黄金集团按配售协议所载形式正式签立的禁售承诺函正本(以下简称“禁售承诺”);
(c)交付中国证监会备案的终稿或基本定稿的版本,以及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就中国证监会备案出具的意见,该等稿件的形式及内容均令配售代理满意;
(d)交付(i)配售代理的香港法律顾问出具的香港法律意见;及(ii)配售代理的美国法律顾问出具的无须登记意见,所有意见书的形式均令配售代理满意。
?若上述任何条件未能于交割日期上午八时整(香港时间)或之前或公司与配售代理可能书面协定的较后时间达成或豁免(仅就上述条件(b)而言),配售协议应立即终止及配售协议各签订方在配售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即告终止及失效,而配售协议各签订方不得就配售协议所产生或与配售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宜向任何其他方提出索赔,任何一方之前已违反配售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及配售协议另有规定的责任除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文条件(b)已获达成。
8、完成
?完成应于交割日或其后尽快进行,或于配售代理与公司另行书面约定的其他时间及/或日期进行,前提是上述配售条件已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
9、终止配售协议
如于交割日上午八时整(香港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发生配售协议中提述的任何特定事件,如公司违反配售协议所载的任何声明、保证及承诺,则在任何该等情况下,配售代理可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配售协议(包括终止配售协议的理由)而无须对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在不影响配售协议任何其他条文的情况下,如公司或其授权人士未根据配售协议交付任何配售股份,配售代理有权随时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配售协议。
如配售代理根据上述理由终止配售协议,则配售协议各签订方的所有义务将告终止及失效,而任何签订方均不得就配售协议所产生或与配售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宜向任何其他签订方提出任何申索,但先前违反配售协议项下任何义务及配售协议另有规定的责任除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未知悉有任何该等事件发生。
10、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的禁售承诺
公司已向配售代理承诺,自配售协议日期起至交割日期后90日期间,除配售股份外,在未事先取得配售代理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及任何附属公司均不会(i)出售、转让、处置、配发或发行或要约出售、转让、处置、配发或发行或授出任何购股权、权利或认股权证(有条件或无条件,或直接或间接,或以其他方式)任何股份或股份中的任何权益,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任何股份或股份中的权益或与任何股份或股份中的权益实质上相若的任何证券(不论透过实际处置或有效经济处置或掉期或以现金结算或其他方式),或(ii)同意(不论有条件或无条件)订立或进行与上文(i)项所述任何交易具有相同经济效果的任何有关交易;或(iii)宣布有意订立或进行上文(i)或(ii)项所述任何有关交易。
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亦已通过禁售承諾向配售代理承诺,由禁售承诺日期起至交割日期后90日止期间,在未事先取得配售代理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其将不会并将促使其任何附属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会(i)(有条件或无条件,直接或间接,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转让、处置或要约出售、转让、处置任何股份或股份中的任何权益,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任何股份或股份中的权益,或实质上类似于任何股份或股份中的权益的任何证券;或(ii)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订立或进行与上文(i)所述的任何交易具有相同经济效益的任何该等交易;或(iii)宣布有意订立或进行上文(i)或(ii)项所述任何该等交易的任何意向,除非是由于债券持有人行使山东黄金集团于2023年4月19日发行的山东黄金集团可交换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所导致的情况。
如配售协议因任何原因在交割日期之前终止,禁售承诺将随之终止。
二、配售股份的地位
本次发行后,配售股份之间及与本次发行前其他已发行H股将享有同等权利。
三、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的批准及一般性授权
1、公司已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予一般性授权,以发行、配发及以处理额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最多达已发行H股的总数量20%上限(即不超过171,797,235股新H股份),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份发行和分配的方式、种类及数量,以及公司在该等股份发行及分配完成时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并适时对《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必要的修改,以反映新的股本结构、注册资本。因此本次配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及订立配售协议前,公司未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任何H股。
2、2025年9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H股的议案》,为便于操作和处理本次配发H股相关事项,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配售有关的一切事务。
四、申请配售股份上市
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配售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交易。
五、中国证监会备案
公司应完成有关配售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进行配售事项的理由及配售所得款项用途
董事认为,配售事项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的作用,通过吸引多个优质投资者参与配售,进一步丰富公司股东构成,有效提升股东多元化程度,优化资本结构,促进公司更加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待完成后且假设所有配售股份均获成功配售,预计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事项佣金及配售事项的其他相关成本及开支后)将分别约为3,901.17百万港元(约等于5亿美元)及3,892.42百万港元。按此基准,每股配售股份的净配售价将约为28.52港元。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事项佣金及配售事项的其他相关成本及开支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鉴于上述情况,董事认为配售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属公平合理,并参考现行市场状况而定。配售事项及订立配售协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公司于过去十二个月进行的股权融资活动
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前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任何股权融资活动。
八、配售事项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473,429,525?股股份,其中包括3,614,443,347股A股及858,986,178股H股。
下表载列公司(i)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及(ii)紧随配售完成后(假设自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至交割日期已发行股份数目并无其他变动,并无山东黄金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行使可交换债券且所有配售股份均成功配售)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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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5年8月31日,山东黄金集团持有公司1,623,057,559股A股,包括通过自身A股账号持有1,493,142,341股A股,通过山东黄金集团可交换债券质押专户持有129,915,218股A股。除直接持股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山东黄金集团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406,038,111股A股的权益。该406,038,111股A股包括山东黄金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资源”)持有的268,372,049股A股、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金有色”)持有的102,941,860股A股、山东黄金集团青岛黄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黄金”)持有的31,467,157股A股及山东黄金(北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产投”)持有的3,257,045股A股。黄金资源、山金有色、青岛黄金及北京产投均由山东黄金集团全资拥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配人均非公司主要股东,且预计配售事项完成后,亦无承配人将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
(2)上述百分比数字已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小数点后两位数。
(3)基于四舍五入,股份数目及持股量百分比总和未必等于总数目或百分比总数。
由于完成配售事项取决于配售协议未被终止,以及配售协议项下多项条件获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后方可实施,因此配售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5-055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H股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H股的公告》(临2025-054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5-056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9月19日9:00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以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57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5-056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
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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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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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金国际”)为加快Osino双子山金矿项目建设,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其全资子公司海南盛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盛蔚”)拟为其全资子公司Osino Gold Exploration and Mining (Pty) Ltd.(以下简称“Osino Gold”)拟与Solarcentury Africa Limited(债权人)签订的购买太阳能发电合同向银行申请履约保函,按照拟签订合同约定,Solarcentury Africa Limited负责投资建设太阳能发电站,Osino Gold按照用电量购买其电力,建设时需提供履约保函。本期履约保函金额不超过2,600万美元,每年按照实际履约购买电力金额调减保函额度,期限为自保函开立之日起十四年(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申请开具履约保函不涉及融资。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山金国际股东会及山东黄金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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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600万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25年9月1日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不超过18,478.72万元(人民币)。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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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Osino Gold为境外机构,不适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Osino Gold Exploration and Mining (Pty) Ltd.
债权人:Solarcentury Africa Limited
保证人:海南盛蔚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太阳能发电站建设款
保证最高金额:2,600万美元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
保证期间:十四年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形式:不涉及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其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山金国际本次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筹措资金,能够促进山金国际的稳定持续发展。Osino Gold为山金国际的全资子公司,相关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海南盛蔚为Osino Gold开具履约保函,是基于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山金国际经营实际情况。由于本次的保函不涉及融资行为,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山金国际及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山金国际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9月1日,山金国际对其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含本次)为473,876.72万元,占山金国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5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2.54%;山金国际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含本次)34,000.00万元,占山金国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0%;山金国际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山金国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山金国际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8,6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42,913.92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0,68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000.00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合1,117,598.9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资产总额的6.96%,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57%。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5-057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9日 9:00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9日
至2025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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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议案2-4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9日、9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 息 。 投 资 者 在 收 到 智 能 短 信 后 , 可 根 据 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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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A股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A股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先登记(烦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以及“联系电话”)。
(3)H股股东:详情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2、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6日 (上午9:00一11:30 下午1:00一5: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3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方式: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进行登记,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凭股东账户进行登记。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 系 人:张如英
联系电话:0531-67710376
电子邮箱:hj600547@163.com
邮政编码:250100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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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