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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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情况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2025-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52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情况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标项目:南方电网公司2025年计量设备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中标金额5,103.14万元)。

● 风险提示:上述项目已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尚未与招标人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存在不确定性。因项目受具体交货批次和现场施工进度影响,对2025年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中标项目的相关情况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项目中标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5,103.1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9.30%,因项目受具体交货批次和时间受现场施工进度影响,对2025年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若以上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已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尚未与招标人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存在不确定性。因项目受具体交货批次和现场施工进度影响,对2025年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及法定代表人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近日对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子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属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议审议,相关变更情况如下:

一、变更内容

二、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6156370T

2、名称: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2号

5、法定代表人:陈丽恒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3日

8、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开发及销售;软件系统集成;软件咨询及其他相关技术咨询(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或“公司”)董事冯震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48,1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7%。上述股份来源于冯震罡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含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冯震罡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冯震罡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至未来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70,000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9%。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冯震罡先生将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冯震罡先生承诺:

1.鉴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200.12万股(以下简称“受让所得股份”)为自上海古树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宁波东钱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受让所得,鉴于前述股份应比照转让方所持股份进行锁定,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受让所得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就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公司股份(即138万股),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该等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冯震罡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冯震罡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