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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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
一、拟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根据香港立信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香港。 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截至2024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60名董事及员工1,000人。
2024年度香港立信为约200家在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保险。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香港立信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对香港立信进行了认真调查及评估,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相关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资质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认为香港立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等相关审计资格,其作为外部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请聘任香港立信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9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香港立信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9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工作需要,聘请香港立信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独立非执行董事
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增选独立非执行董事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在《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正式生效后,公司董事会成员由6名增加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2名调整为3名,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田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正式生效,并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如本次增补的独立董事田宏获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公司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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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附件:田宏先生个人简历
田宏,男,1961年出生,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机械专业博士。1990年至1993年任美国Hoya Electronics研发工程师,1993年至1995年任Conner Peripheral硬件集成高级工程师,1996年至2022年先后任TDK中华区董事长兼CEO,新科实业有限公司(TDK全资子公司)总裁,新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TDK微致动器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4年8月任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2025年1月至今任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长芯博创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E5栋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2日
至2025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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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至议案8、议案12、议案15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3-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9、议案12-13、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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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9月19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amlogic.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邮件登记以抵达公司的日期为准。
(三)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E5栋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E5栋
邮编:201315
电话:021-3816 5066
联系人:余莉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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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