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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商港股通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规模上限的公告

2025-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华商港股通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港股通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商港股通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调整华商港股通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认购费率的计算规则。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下同)。本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10亿元的,本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利息,下同)合计超过1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华商港股通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港股通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商港股通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