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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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专题财务报告摘要

2025-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基本情况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7月获得交强险业务的经营资格,2009年7月起开展交强险业务。

公司为保证交强险的准确核算,根据原中国保监会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费用分摊办法》等管理规定,并在相关业务系统中增添“交强险”险种代码,单独统计交强险业务数据。

2024年度交强险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交强险保费收入7.35亿元,较上年增长2.56%,已赚保费7.24亿元,较上年增长5.64%;赔付成本支出7.24亿元,较上年增长20.64%,综合赔付率99.93%,较上年增长12.42个百分点;经营费用共支出1.93亿元,较上年下降17.51%,其中专属费用0.74亿元、分摊的共同费用1.19亿元,综合费用率26.69%,较上年下降7.49个百分点;分摊的投资收益0.36亿元;经营利润亏损1.57亿元。

二、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2024年度交强险损益表、2024年12月31日的交强险专属资产和专属负债表及其附注(以下简称“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原中国保监会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本公司报备原中国保监会之《费用分摊办法》编制。本公司2024年度交强险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交强险损益表 表1

编报单位: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4年 单位:万元

交强险专属资产和专属负债表 表2

编报单位: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三、投资收益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的分摊

本公司交强险业务形成的资金未单独运用,故将投资收益按实际可运用资金量的比例在交强险和其他保险业务之间进行分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交强险分摊的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交强险实际可用资金量/所有险种实际可用资金量

交强险实际可用资金量=交强险实际收到的保费-交强险实际支付的赔款、给付-交强险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参照投资收益的分摊方法在交强险和其他保险业务之间进行分摊。

四、2024年度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本公司2024年度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汇会审[2025]325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公司2024年度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全文可从公司互联网网站(www.zsins.com)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