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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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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5-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凤凰航运 公告编号:2025-030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一9:25 ,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22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7日,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鸿鹄科技园1栋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已经2025年9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凤凰航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25年9月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凤凰航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材料》。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6、本次审议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的,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1日09:00至14:5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鸿鹄科技园1栋7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鸿鹄科技园1栋7楼

邮政编码:430024

联系电话:027-83511909

联系人:尹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0”,投票简称为“凤航投票”。

2.议案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 ,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2025年 月 日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空格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凤凰航运 公告编号:2025-031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31日以微信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岩科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实际表决票7票。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汪国政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交所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新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深交所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 14:30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凤凰航运 公告编号:2025-032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华泰海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上海华泰海运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为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华泰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5年9月,上海华泰拟与中国银行将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已履行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因上海华泰资产负债率超过70%,还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华泰海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华泰海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3)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309号14层C室;

(4)成立日期:2012年1月16日;

(5)法定代表人:王岩科;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88727330U;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船舶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长航新凤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

2024年12月底资产总额33,412万元,负债总额27,051万元,净资产6,36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9,553万元,净利润为-4,428万元。

2025年6月底资产总额32,769万元,负债总额26,726万元,净资产6,043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17,203万元,净利润为-318万元。

(10)信用状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1)股权控制关系图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9月,公司与中国银行将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壹仟万元整与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3、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5、反担保: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为上海华泰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自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代偿之日起叁年。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能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本次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未签署反担保协议,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同时,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下属机构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无逾期担保及诉讼事项。

特此公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凤凰航运 公告编号:2025-033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辞职

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辞任情况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赵秋冷女士书面递交的《辞职报告》。赵秋冷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辞任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秋冷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的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秋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赵秋冷女士辞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赵秋冷女士在担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汪国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汪国政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决议。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辞职报告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附件:财务总监汪国政简历

汪国政,男,汉族,1978年11月17日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入职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2005年6月,入职上海泛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8年12月,入职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证券投资部经理。2015年5月,入职上海鸣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年9月,入职金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年9月,入职上海源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1年7月至2025年3月,福建中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上海蓝梦国际邮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曾在控股股东公司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国·武汉

2025年9月22日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2日 14:30

二、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鸿鹄科技园1栋7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主 持 人:董事长王岩科

五、会议内容: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宣读议案:

(1)《关于公司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议案

4.选举现场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5.宣布现场会议到会情况

6.现场到会股东表决

7.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等待网络表决结果

8.宣布表决结果

9.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与会人员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11.主持人宣布闭会。

议案一: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华泰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5年9月,上海华泰拟与中国银行将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已履行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因上海华泰资产负债率超过70%,还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华泰海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华泰海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3)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309号14层C室;

(4)成立日期:2012年1月16日;

(5)法定代表人:王岩科;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88727330U;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船舶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长航新凤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

2024年12月底资产总额33,412万元,负债总额27,051万元,净资产6,36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9,553万元,净利润为-4,428万元。

2025年6月底资产总额32,769万元,负债总额26,726万元,净资产6,043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17,203万元,净利润为-318万元。

(10)信用状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1)股权控制关系图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9月,公司与中国银行将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壹仟万元整与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3、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5、反担保: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为上海华泰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自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代偿之日起叁年。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有利于业务开展,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能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本次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未签署反担保协议,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同时,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下属机构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无逾期担保及诉讼事项。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2日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汪国政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汪国政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和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王福林 马跃进 郭伟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