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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2、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2、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6)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7)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9)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情形。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公司董事会;

3)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均视为其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3,338.1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等实际情况先行投入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经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评级事项

公司将聘请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9 号一一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拟定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65弄54号D幢1201南芯科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6日

至2025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1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65弄54号(4幢)1201南芯科技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565弄54号(4幢)1201

邮编:201210

电子邮箱:investors@southchip.com

联系电话:021-50182236

传真号码:021-58309622

联系人:梁映珍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5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056.4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572.76万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483.7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06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置换金额)共计90,667.58万元,累计使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5,060.61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5,290.87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77,046.39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71,046.39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2023年3月14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5月9日,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南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8月2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体投入进度已达到71.49%。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经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芯片测试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南芯半导体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44,250.24万元,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投入71,287.30万元,二期投入72,962.94万元。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主要是基于对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的把握,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规划,将“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成“芯片测试产业园建设项目”,能够为公司研发和生产国产芯片提供基础保障;通过芯片测试研发和生产的一体化,提高公司产品测试技术能力;能够更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不良率和售后服务成本,提升公司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同时自主可控的测试产线有利于保障公司产品稳定供应,有利于公司降低产品测试成本;能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公司经营规模的提升,尤其是车规业务规模的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因此,公司将原“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芯片测试产业园建设项目”,实际变更募集资金27,323.64万元及其孳息1,036.21万元用于“芯片测试产业园建设项目”,同时实际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9,684.23万元及其孳息1,687.01万元增加投资额,合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007.87 万元及其孳息2,723.22万元用于“芯片测试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其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补足。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57,007.8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24.00%。

2025年3月4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136.55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567.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5,703.70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00万元。

2、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237,483.71万元,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置换金额)共计90,667.58万元,累计使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5,060.61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5,290.87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77,046.39万元。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71,046.39万元。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作为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实施后可增强公司的综合研发实力,建立起更高的技术壁垒,加强技术复用,实现规模化扩张,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和“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和现金流状况,为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收益,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未对募投项目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不涉及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