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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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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4.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关于修订《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决策权限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决策权限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受让汇一智能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加大在新能源运输服务及相关领域的投入,符合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重卡运输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士发先生已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年度议案范围外分别与关联人发生或可能发生新的关联交易事项。结合2025年已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6,508万元。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士发先生已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6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39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雯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参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受让汇一智能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新增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审议聘用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40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柴宏亮先生、付湛辉先生、严冬梅女士、杨华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本源先生、郭金龙先生、刘文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董事候选人的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本源先生、刘文斌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胡本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郭金龙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一: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柴宏亮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新疆九洲恒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玛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新疆新铁运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柴宏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付湛辉先生,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铁路局货运处处长;铁路总公司运输局物流市场处处长;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隐山资本投资总监。现任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哈密市安途永顺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海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新铁运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联运管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付湛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严冬梅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新疆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人事培训主管;新疆亚中机电销售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主管、人资主管、运营主管、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企管部/市场部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严冬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华强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金融系货币银行学硕士。历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科员;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财务部职员;江南信托武汉证券部业务部、江南信托投行部总经理;深圳市鼎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航证券销售交易部深圳部总经理;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业务一部副总经理,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业务部总经理,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信托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青城招银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杨华强先生除在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任资深信托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本源先生,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入选全国学术类会计第四批领军人才,中国审计学会审计教育分会理事。历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主要从事内部控制与审计理论的研究,担任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胡本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金龙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历任新疆建材设计研究院工程师;新疆道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财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义乌高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金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文斌先生,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历任武警克拉玛依消防支队参谋;现任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斌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刘文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42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金投资”)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与原控股股东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及其他投资方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行必达”)、新疆志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能汽车”),共同出资设立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一智能”),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050万元,占汇一智能注册资本的35%。广汇能源出资480万元,占汇一智能注册资本的16%,为公司一致行动人。

2023年10月,汇一智能在注册资金不变,公司及广汇能源出资金额及占比不变的情况下,股东由4家增至5家,湖南行必达出资调整为750万元,占汇一智能注册资本的25%;志能汽车出资调整为270万元,占汇一智能注册资本的9%;新进股东新疆庄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安科技”)出资450万元,占汇一智能注册资本的15%。

2024年5月22日,汇一智能股东湖南行必达与湘疆科技(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疆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在其他股东及出资额不变情况下,将其持有的汇一智能25%的股权转让给湘疆科技。

因汇一智能现有股东志能汽车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出资义务,故拟按照其他股东出资比例,对志能汽车所持有汇一智能9%的股权进行分配,完成分配后,志能汽车不再具有汇一智能股东身份。

同时因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协议受让汇一智能现有股东湘疆科技所持汇一智能27.45%的股份、庄安科技所持汇一智能16.5%的股份,合计受让汇一智能43.95%的股份。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汇一智能82.45%股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中,公司与转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广汇能源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通过购买非关联人投资份额而形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或者增加投资份额的,适用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士发先生已予以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296668XK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韩士发

注册资本:6,392,002,964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0.39%。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99%,深圳市富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28%。

经查询,广汇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汇能源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公司通过购买非关联人投资份额而形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或者增加投资份额的,适用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湘疆科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湘疆科技(新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500MADB78CP1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梁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高新区北部新兴产业西江路4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机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二手车经纪;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电子过磅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鉴定评估;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集成电路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车销售;充电桩销售;轮胎销售;软件开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集装箱维修;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权结构:

经查询,湘疆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湘疆科技资产总额24,627.00万元,净资产8,827.00万元;2025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3,838.00万元,净利润-359.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庄安科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庄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791H1Y4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段俊生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二路212号陶菊园西区A座商业楼16层服务型公寓161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地震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安防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特种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停车场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消防技术服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段俊生持股比例为100%。

经查询,庄安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庄安科技资产总额4,665.07万元,净资产-7.89万元;2025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6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522MAD1ETT36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刚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广汇生活区办公楼5楼505、506、5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轮胎销售;电子过磅服务;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集成电路设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权结构:

经查询,汇一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对汇一智能进行审计,大信所出具了审计基准日为2025年7月31日的《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2-00084号),具体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资产权属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方案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汇一智能现有股东一致决议,因原股东志能汽车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出资义务,故拟按照其他股东出资比例,对志能汽车所持有汇一智能9%的股权进行分配,完成分配后,志能汽车不再具有汇一智能股东身份。

同时,依据大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经汇一智能各股东友好协商,公司以600.00万元受让汇一智能现有股东湘疆科技所持汇一智能27.45%的股份、庄安科技所持汇一智能16.50%的股份,合计受让汇一智能43.95%的股份。受让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汇一智能82.45%股权,并履行取得对应股权剩余部分的实缴出资义务。具体交易方案如下:

本次交易前,汇一智能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汇一智能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共分两期,具体方式如下:

第一期:自本次交易《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向湘疆科技、庄安科技支付50%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187.50万元和112.50万元,共计300.00万元。

第二期:汇一智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向湘疆科技、庄安科技支付剩余50%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187.50万元和112.50万元,共计300.00万元。

六、交易定价的政策及依据

本次受让湘疆科技、庄安科技持有的汇一智能部分股份事项,基于大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定价依据是汇一智能当期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预期,经公司与汇一智能各股东共同商议,确定的交易价格。

以上相关定价均是结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协商一致的结果,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汇一智能部分股权的交易事项,将加大公司在新能源运输服务及相关领域的投入,符合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重卡运输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汇一智能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市场需求与竞争、技术更新迭代、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与挑战。本次交易不会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与广汇能源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7,535.02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受让汇一智能部分股权事项符合公司的产业战略布局。本次交易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股份转让协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43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35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年6月3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与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恒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5年8月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九洲恒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云章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028、2025-030、2025-031)。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与控股股东九洲恒昌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5,178万元;拟增加与原控股股东广汇能源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1,33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均为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士发先生已予以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已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085370552X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云章

注册资本:8,09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准东汽车城物流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集装箱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474,189.47万元,净资产为99,735.88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143,395.01万元,净利润为1,409.5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九洲恒昌持有公司20.74%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一)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九洲恒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新疆汇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汇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522MACMC6MM0Y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军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伊淖公路西侧广汇生活区办公楼一层107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2,963.59万元,净资产为9,901.02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808.26万元,净利润为-406.1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疆汇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申新能源”),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广汇能源持股90%的控股子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二)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汇申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0556455473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鑫强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北路216号哈密地区运管总站综合办公楼北侧第五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71,276.34万元,净资产为93,259.17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157,107.02万元,净利润为32,735.0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广汇物流”),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广汇能源全资子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二)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哈密广汇物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控股股东九洲恒昌及其子公司借款、租赁房屋、车辆及采购商品,其价格是由公司与九洲恒昌及其子公司根据市场化原则谈判确定,交易公允。公司本次增加向广汇能源子公司租赁房屋、采购商品主要系向其旗下控股子公司汇申新能源采购商品,向其全资子公司哈密广汇物流租赁房屋,上述价格主要是由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交易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降低采购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44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历史沿革: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业务规模: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2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春俊,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同时拥有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服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4年度审计报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计峰,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3年度审计报告、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近三年累计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0余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拟收费62万元,较上一期减少3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大信所具备为公司2025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