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 日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0人,代表股份92,723,2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7327%。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91,872,8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395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7人,代表股份850,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36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7人,代表股份850,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36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废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2,688,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9%;反对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2,685,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1%;反对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2,689,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5%;反对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2,689,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5%;反对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2,685,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2%;反对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2,688,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反对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2,686,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2,690,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2,684,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反对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2,686,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5%;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2,691,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5%;反对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2,689,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2,686,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反对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白雪、王若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5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汤新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汤新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
上述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汤新华先生的简历
汤新华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6年起,就职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先后担任成本核算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现任市场部部长;2011年10月至2025年9月,担任公司监事;2025年9月8日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处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网站,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2日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即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将不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相应补选职工代表董事汤新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张瑞稳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徐华滨先生(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