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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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2025-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姜鑫女士、董事叶绍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8,144,18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20 %)的持股5%以上股东姜鑫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941,700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

2、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8 %)的董事叶绍东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姜鑫女士及董事叶绍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注: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二)董事叶绍东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具体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绍东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相关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姜鑫女士、董事叶绍东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姜鑫女士、董事叶绍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姜鑫女士、董事叶绍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及减持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姜鑫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董事叶绍东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