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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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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06版)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雨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的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四)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结合公司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等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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