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25-049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青岛市高新区华贯路858号4号楼B座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敏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胡四祥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明波、马龙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25-048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一审判决赔付金额合计为32,800.75元(不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已在2025年半年度计提预计负债。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已披露了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鼎信通讯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5年2月8日披露的《鼎信通讯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年5月29日披露的《鼎信通讯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及2025年6月5日披露的《鼎信通讯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鲁民终947号、(2025)鲁民终948号、(2025)鲁民终949号及(2025)鲁民终950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进展事项的基本情况
1、本次诉讼进展事项的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3名自然人投资者
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1名自然人投资者
2、本次诉讼进展事项涉及的一审判决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鲁02民初1256号、(2024)鲁02民初1258号、(2024)鲁02民初1259号及(2024)鲁02民初1260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公司赔付金额合计为32,800.75元(不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的《鼎信通讯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及2025年6月5日披露的《鼎信通讯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本次诉讼进展事项的二审判决
(一)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二审受理费合计527元,由公司负担477元,由其中一名自然人投资者负担50元;
(三)本次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已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