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权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审议议案十一及议案十二的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9月4日发出调整会议的通知,增加议案一至议案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自查,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包括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分配安排、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议案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议案2.02:《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文件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议案2.03:《本次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议案2.04:《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议案2.05:《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83,918,735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议案2.0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议案2.0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其中“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6,826.60万元投资的项目,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对其进行追加投资。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议案2.0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议案2.0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议案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属实、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的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投资者的合理投资需求及公司发展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拓荆键科(海宁)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键科”)增资,有助于推动拓荆键科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拓荆键科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监事曹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88元,共计募集资金227,283.1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936.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5,346.58万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6.8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2,759.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586.85万元,系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注2:公司全资子公司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上海”)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拓荆上海于2022年11月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拓荆上海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下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开立账号为8110201012601533201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创益”)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拓荆创益于2024年4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拓荆创益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下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开立账号为8112901011600967391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开立账号为8112901012500967954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4:因“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已于2023年7月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和拓荆创益已于2023年8月23日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产业园支行的账号为21050139460100001108和21050139460100001359的募集资金专户;因“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拓荆创益已于2024年7月1日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的账号为8112901012100914131的募集资金专户;因“ALD 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拓荆上海已于2024年7月31日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的账号为8110201012401451243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该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调减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0,000.00万元,同时调减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000.00万元,并将上述调减的募集资金合计25,000.00万元投入“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此次变更项目的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1.7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1,826.60万元(含未指定用途的超募资金0.08万元、超募资金指定用途前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入及利息收入1,826.52万元)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本次调整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6,826.60万元。2024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于2023年7月结项,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并用于支付该项目部分支出,减少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入;同时,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部分资金的支出。
注2:“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于2024年4月结项,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PECVD设备工艺研发拓展、验证进展顺利,已逐步进入成熟规模量产状态,所需支出大幅降低,致项目所需募集资金投资额降低。
注3:“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于2024年4月结项,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房产购置支出较预计投入金额减少,且公司追求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
注4:“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情况详见“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之说明。
注5:除上述募投项目外,2024年度,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9,727.29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中介费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原有的半导体薄膜设备研发和生产基地基础上进行二期洁净厂房及生产自动化管理系统建设,在产能、装配产线以及测试方面推动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 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原有产品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与研发,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3. 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拓荆上海实施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开拓市场,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4. 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建设新的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在拓荆上海实施的先进薄膜沉积设备及工艺的研发与产业化,从而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公司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6. 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沈阳市浑南区购置土地建设新的产业化基地,进一步增加公司薄膜沉积设备产能,从而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2年6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及“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注2:2024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2,000.00万元(含),不超过19,730.00万元(含);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9,727.29万元用于回购股份。
由于公司“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尚未结项,公司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41,284.16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9.40%,尚未使用资金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4年1-9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7,980.08万元,其中,38,252.79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9,727.29万元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注2:“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情况详见“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之说明。
注3: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实施期限由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6月,该项目实际于2025年8月结项。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未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5年11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0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83,918,735股(含本数)。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化的原因。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4、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613.79万元。假设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比2024年度存在增加20%、保持不变、减少20%三种情形,依此测算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上述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限制性股票归属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高效利用募集资金以提升公司运营能力和长期盈利能力,但受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影响,短期内项目的效益及公司的盈利状况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将可能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的自主研发与自主创新,持续深耕薄膜设备产品及工艺的研发,同时积极进军高端半导体设备的前沿技术领域,并逐步开发了应用于晶圆级三维集成工艺的键合设备产品系列。目前,公司已形成PECVD、ALD、SACVD、HDPCVD、Flowable CVD等薄膜设备产品系列及三维集成领域设备产品系列,可为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产线、三维集成应用提供专用的、高端的半导体设备。
未来,面向国内外半导体制造产业的实际需求和产线迭代节奏,公司将继续紧抓半导体产业高速发展的市场机遇,坚持以技术和产品创新驱动业务发展,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拓展前沿技术,并提高设备的技术先进性,丰富公司设备种类,拓展技术应用领域,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技术领先性,凭借已有的技术、人才、经验及售后服务等优势,持续扩大主营业务规模与市场占有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升级、延伸和补充,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具有较高的关联度,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业务布局。其中:
“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将大幅提升公司高端半导体设备产能,可充分满足下游市场及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助力公司抢占行业高速发展机遇。
“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战略布局薄膜沉积设备领域的前沿核心技术,开发可适用于前沿技术领域的新产品、新工艺,并将基于公司技术积累,对薄膜沉积设备进行进一步创新,提升产品工艺覆盖面与智能化水平,优化公司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强化公司在薄膜沉积设备领域的产品优势,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在技术节点更新迭代的过程中对先进薄膜性能指标的迫切需求。
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增强自身资金实力,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经营性现金流需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已经建成了一支国际化、专业化的高端半导体专用设备技术研发及管理团队。公司立足核心技术研发,积极引进资深专业人才、自主培养科研团队。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有638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0.66%。研发人员中博士研究生53人,占比约8.31%;硕士研究生384人,占比约60.19%。公司的研发技术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专业知识储备深厚,产线验证经验丰富,是奠定公司技术实力的基石,保障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未来,公司拟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引入高层次人才并强化自主培养体系,不断扩充公司研发团队规模,进一步提升研发团队综合能力与水平,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储备充足的人才。
2、技术储备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一系列独创性的设计,构建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并取得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783项(含PCT),获得授权专利581项,其中发明专利294项。
公司研发并推出的支持不同工艺型号的PECVD、ALD、SACVD、HDPCVD、Flowable CVD等薄膜系列设备均已在客户端实现量产,在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领域积累了多项研发及产业化的核心技术,构建了具有设备种类、工艺型号外延开发能力的研发平台,性能达到了国际同类设备水平。
公司未来将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持续迭代升级、优化现有设备和工艺,不断推出面向未来发展需求的新设备、新工艺。公司丰富的技术储备以及成熟的产业化转化能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深耕高端半导体设备领域,凭借在产品技术、客户资源、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增强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客户群体,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和客户认可度持续提升。目前,公司各系列产品在手订单饱满,量产应用规模持续扩大,产品销量同比大幅增加。
公司将继续保持与下游客户深入稳定的合作,持续提供定制化、高性能的设备产品以及高质量的售后服务,为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股东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的自主研发与自主创新,持续深耕薄膜设备产品及工艺的研发。公司将紧抓半导体产业高速发展的市场机遇,通过扩大高端半导体设备产能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拓展前沿技术,丰富公司设备种类,拓展技术应用领域,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二)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已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合理使用,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合理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上述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的安全,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树立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的观念,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考虑因素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健全了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等方式分配股利,吸引投资者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填补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
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11、议案1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6日及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刘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9月26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piotech.cn)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5年9月29日13:00至14:0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锡婷
电话:024-24188000-8089
传真:024-24188000-8080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费用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下转9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