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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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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坚塔街599号光云大厦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谭光华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剩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

2、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利敏、孙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罗俊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罗俊峰先生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工代表董事职责。罗俊峰先生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

罗俊峰先生: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7月毕业于中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杭州光云软件有限公司技术经理、杭州光云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高级JAVA技术专家。罗俊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杭州华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52,15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25%。罗俊峰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俊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与同日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聘任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谭光华先生、姜兴先生、张秉豪先生、王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大亮先生、凌春华先生、万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罗俊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上述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于2025年9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谭光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谭光华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同意设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谭光华先生(召集人)、张大亮先生、凌春华先生;

2、审计委员会:凌春华先生(召集人)、万鹏先生、姜兴先生;

3、提名委员会:张大亮先生(召集人)、万鹏先生、谭光华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万鹏先生(召集人)、凌春华先生、谭光华先生。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谭光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秉豪先生、王祎先生、廖艺恒先生、赵剑先生、刘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赵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刘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任职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谭光华先生、张秉豪先生、王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庄玲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庄玲玲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个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71-81025116

邮箱:gyir@raycloud.com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坚塔街599号光云大厦10楼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

1、廖艺恒先生:199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曾任杭州光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经理、杭州光云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经理、杭州旺店科技有限公司资深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廖艺恒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艺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杭州华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84,529股股份,通过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139,680股股份。

廖艺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赵剑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EMBA,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至2012年,就职于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营运总监、副总裁;2013年至2015年,就职于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5年至2018年,就职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8年至2019年,就职于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9年至2022年11月,就职于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183,360股股份。

赵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宇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杭州光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杭州华彩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65,045股股份,通过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34,920股股份。

刘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庄玲玲女士: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曾就职于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杭州金绣花边有限公司。2016年11月入职公司,先后担任财务、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庄玲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通过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7,860股股份。

庄玲玲女士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