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颐福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兴银颐福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5年9月1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ffunds.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0-9632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3日
兴银颐福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或申购兴银颐福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为了更好地帮助您了解兴银颐福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下称“本基金”)的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在投资之前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基金法律文件,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权益资产的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费率水平等情况,确保在符合预计投资期限、风险偏好与风险承受能力的前提下谨慎投资本基金。
一、了解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区分风险收益特征
(一)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
(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分享本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本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三)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内不得申请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四)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基金属于目标风险策略基金,定位为保守型的目标风险,基金管理人根据该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并在一定范围内动态调整不同资产的配置比例。基金管理人旗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基金相关风险等级划分及其含义由基金管理人制定,不同基金管理人对于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基金的风险等级划分及含义、各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可能有较大差异,基金管理人后续也可能采取其他方法对旗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基金的风险等级及其含义进行设置,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不同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基金的风险等级及其含义、各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谨慎投资。此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与本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等级的表述可能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特别关注销售机构对于本基金的产品风险评价,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及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二、了解本基金业务风险
本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本基金的市场风险来源于基金持有的资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
1、政策风险
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的变化对债券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导致投资对象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的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债券,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债券投资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为利率风险,主要是由于债券的价格与利率的走势呈反向变化。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越长,它所面临的利率风险将越大。
4、收益率曲线风险
不同信用水平的债券市场投资品种应具有不同短期收益率曲线结构,若收益率曲线没有如预期变化导致基金投资决策出现偏差将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
5、购买力风险
基金收益的一部分将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使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下降。
6、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利率风险)互为消长。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等信用证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行兑付的风险,另外,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或者基金持仓债券的发行人拒绝支付债券本息,导致基金财产损失。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还包括由于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付所引致的风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投资人可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提示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部分可以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摆动定价、暂停基金估值、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严格审批、审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可能对投资人有以下潜在影响:投资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投资人接收赎回款项的时间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投资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同时赎回申请可能被延期办理或被暂停接受,或被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等。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 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四)管理风险
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手段和技术等因素,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这种风险可能表现在基金整体的投资组合管理上,例如资产配置、类属配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目标等。
(五)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2、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FOF)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保守的基金。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主要导向,通过限制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5%-20%之间以控制风险,定位为较为保守的养老目标风险FOF产品,适合风险偏好较为保守的投资者。
3、本基金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4、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最短持有期限内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一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5、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本基金运作中,收取管理费、托管费等。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或其他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除了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该部分资产收取管理费、托管费等,所投子基金将收取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本基金承担的相关费用可能比普通开放式基金高。
6、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申购、二级市场买入或转换入的方式获得基金份额,通过赎回、二级市场卖出或转换出的方式变现基金份额。如占本基金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可替代的基金品种时,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7、投资策略的风险
(1)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采用风险预算策略作为战略资产配置,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在组合风险中的贡献程度进行合理分配从而确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权重,控制组合的风险水平,避免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资产。基于上述投资策略,本基金战略配置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配置比例的长期中枢为15%。本基金战术配置调整,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可调整到5%,最高不超过20%。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的风险:
1)本基金采用战略及战术资产配置模型相结合,但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带来的被投资的子基金净值下跌风险,本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
2)面对不断变换的市场环境,投资策略所遵循的模型理论均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当前依据的理论和工具有可能存在适用性的问题;
3)模型中的定量分析存在对历史数据的依赖。在实际运用过程中,遵循模型构建的投资组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效果;
4)模型中变量因子不完善可能导致判断结论的失误,从而导致投资损失;
5)在模型的实际运用中,核心参数假定的变动可能影响整体效果的稳定性;
6)建立模型需要各类宏观数据、技术指标、市场情绪等大量数据,在数据搜集、采集、预处理等过程中可能出现错误,从而对最终结果造成影响。
(2)基金投资策略的风险
1)投资标的风险。本基金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主要投资标的,其所投资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本身面临着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等。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可能会间接或直接地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2)商品基金的风险。商品基金资产与商品现货价格高度相关,商品现货价格变化将导致商品类基金等价格变化的风险。成本、市场需求、市场环境、气候、时间、地域、生产、宗教信仰、文化等众多直接和间接的因素都会影响商品的价格。另外,商品基金还存在ETF流动性风险、ETF跟踪误差风险、期货杠杆风险等。
3)沪港深/港股通基金的风险。本基金除可通过港股通机制直接投资香港市场外,还可能通过投资于沪港深/港股通基金投资于香港市场。故而本基金面临着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4)香港互认基金及QDII基金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投资于境外基金面临着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策风险、税务风险等。
5)投资公募REITs的特有风险
公募REITs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公募REITs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REITs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三是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或申报预受要约。
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①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②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公募REITs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
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④终止上市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⑤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⑥公募REITs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6)同一基金公司管理的同类型基金在投资风格、重仓证券、市场判断等方面可能具有相对较高的相似性,因而当本基金持有同一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比例较高时,本基金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可能面临较高的集中度,不利于风险分散。
7)子基金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构建投资组合的时候,对子基金的选择在很大的程度上依靠了子基金的过往业绩。但是子基金的过往业绩往往不能代表子基金未来的表现。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建立在子基金投资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如果由于子基金管理人未能实现投资目标,则本基金存在达不成投资目标的风险。
8)子基金风格偏离风险:本基金筛选子基金策略依靠定性及定量的方法对子基金的风格进行研判,并精选适合投资目标的基金。因此当子基金投资风格出现偏离,会使得本基金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9)子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子基金可能因为暂停估值、基金资产估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连续巨额赎回等情形时实施暂停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单个投资者赎回比例确认的情形,存在流动性风险。
(3)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4)汇率风险
人民币汇率任何大幅度的波动或形成单方向的趋势变化都将深刻影响境内各类资产的价格,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商品市场等。因此汇率波动将直接带来本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5)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环境、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市场制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①香港市场证券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港股也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②只有沪港深三地均为交易日的日期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因此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④投资者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也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⑤代理投票。由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提交投票意愿,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⑥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8、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风险
(1)公司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本身。如果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在存续期间,上市公司或其股东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或偿债能力风险时,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价格冲击较大。
(2)提前赎回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都规定了发行人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强制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此外,当发行人发布强制赎回公告后,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股,将被以赎回价强制赎回,可能遭受损失。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5)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6)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10、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1、本基金投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出现净值计算错误、净值披露延迟或间断等情形时,从而给本基金带来估值风险。
12、《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七)其他风险
1、技术风险
当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系统或信息网络支持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常时限完成、登记系统瘫痪、核算系统无法按正常时限显示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指令无法及时传输等风险。
2、操作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会计部门欺诈。
3、法律风险
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4、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以及证券市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可能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产生影响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按正常时限完成的风险。
三、了解本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标,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基金精选策略为主要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表现。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商品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QDII 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经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30%。本基金投资于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不得持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15%,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85%;权益类资产的战术配置调整,最低可调整到 5%,最高不超过 20%。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连续四个季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经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可以做出相应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且为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比较保守的基金。我们对风险的定义主要基于资产表现的长期波动率,一般来说波动越大的资产风险相对越高。本基金保守目标风险的定位是指通过控制各类资产的比例,将基金资产净值的长期波动率尽量贴近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与投资目标保持一致。本基金的核心投资目标是将风险控制在目标波动率范围内的同时,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表现。
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上,本基金主要采取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和战术资产配置策略相结合的基本思路,在组合的风险特征尽量趋近保守目标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组合收益的稳健增长。
具体策略内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四)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5%+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12%+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3%+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FOF)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保守的基金。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主要导向,通过限制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5%-20%之间以控制风险,定位为较为保守的养老目标风险FOF产品,适合风险偏好较为保守的投资者。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四、了解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
(一)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的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如有)等销售费用。
(二)基金的认购、申购费及赎回费
1、认购费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需要缴纳认购费,认购费率如下表:
■
注:M为认购金额
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支付本基金的认购费用。投资人如果有多笔认购,按每笔认购申请分别计算。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申购费
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注:M为申购金额
3、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满一年持有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在对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之后即可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不收取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销售费率实行一定的优惠。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损失的所有因素。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文件,在充分理解本基金投资策略、各方权利义务、风险特征并在自愿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的前提下,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除了本风险揭示书所列举风险外,投资者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投资本基金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投资者声明与承诺:
1、本人/本机构确认知悉并理解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基金管理人过往的投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未来业绩的保证。
2、本人/本机构确认已认真阅读兴银颐福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全部内容,充分知悉及了解目标养老基金相关业务规则、本基金产品投资策略、参与权益资产的比例、基金风险特征以及费率安排等产品特征,本人确认兴银颐福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本人预计投资期限相匹配,并自愿投资本基金,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基金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