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到9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由董事长丁后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丁后稳先生、彭慈湘先生、仝泽宇先生均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该3名董事均系本议案之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东拟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6年4月7日,其他增持计划内容不变。
详见刊登于2025年9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东拟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详见刊登于2025年9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详见刊登于2025年9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西安分公司的议案》。
随着客户需求持续增长,为提升供应链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并更好地保障客户供应,同意公司在西安注册成立分公司,并在当地进行半成品生产及总成装配。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下午14:15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刊登于2025年9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7)。
以上第1、2、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记录;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3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名监事系本议案之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东拟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6年4月7日,其他增持计划内容不变。
本次股东拟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事项符合实际情况,增持计划的变更方案合法合规。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见刊登于2025年9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东拟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详见刊登于2025年9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详见刊登于2025年9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以上第1、2、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拟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间接股东买入公司股份暨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自2025年4月8日起6个月内,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新)和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国投高新首次买入金额)。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投高新和国投高科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429.52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因素影响,国投高新和国投高科预计无法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国投高新和国投高科拟将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6年4月7日,其他增持计划内容不变。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上表中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数据。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三、延长增持计划的原因及有关安排
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因素影响,国投高新和国投高科预计无法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国投高新和国投高科拟将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6年4月7日,其他增持计划内容不变。
四、本次延长增持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拟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宏祥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共计128万元(含税),较2024年增加1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6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含税)。以上服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亚普股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之事务所基本情况;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 14点15分
召开地点: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
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凡2025年9月19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9月29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及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琳、尤家康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电话:0514-87777181
传真:0514-87846888
邮编:225009
电子邮箱:stock@yapp.com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亚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