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一04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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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林建兴先生、李毅先生通过线上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晟先生通过线上方式参会,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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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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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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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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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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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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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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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晖、陈张达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一04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中设置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经审议,同意选举高萍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高萍女士原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选举后调整为职工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不变。高萍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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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简历
高萍:女,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员、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安美沃尔道夫皮业(福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高级经理兼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福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审计监察部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