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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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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公告

2025-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7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不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新增担保的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元长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元长虹新增担保,其中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担保有效期5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此财务数据为广元长虹单体财务报表口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保证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证人:广元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合作方;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金额:20亿元人民币;

(六)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七)保证期间:五(5)年,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算;

(八)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否;

(九)反担保情况: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广元长虹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良性经营发展,推进相关业务开展。在对广元长虹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广元长虹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广元长虹99%股权,公司下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长虹创投持有广元长虹1%股权,公司穿透持有广元长虹99.95%股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无需长虹创投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无需广元长虹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广元长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元长虹新增担保,其中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担保有效期5年,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本次担保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69,243.77万元(不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58%,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86,29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8%。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7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组织效率,打造结构部件类的精益制造平台,会议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佳公司”)与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公司”)进行股权整合,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模塑公司93.17%股权、6.83%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24,945.91万元、1,828.71万元的价格转让至技佳公司。转让完成后,模塑公司为技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实施逐级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战略规划,结合其下属子公司宏源地能热泵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泵中山”)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空调业务发展,会议同意长虹美菱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宏源地能热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热泵”)、宏源热泵对其全资子公司热泵中山分别通过非公开协议的方式实施逐级增资,增资金额分别均为人民币9,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管理需要,会议同意因增加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职数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5-073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设立新加坡子公司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佳华”)市场份额和业绩提升,会议同意长虹佳华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出资100万新元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元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长虹”)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为广元长虹新增担保,其中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担保有效期5年。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本次担保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公告》(临2025-074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75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7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公司增加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职数,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7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8436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7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佳华”,股票代码:03991.HK)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长虹佳华于2025年9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发布了《短暂停牌》公告,内容是长虹佳华的股份自2025年9月12日上午9时起暂停买卖,以待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刊发一份载有长虹佳华内幕信息的公告。具体公告详见长虹佳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内容。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