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35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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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夏成亮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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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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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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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均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理想、潘舒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36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李江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与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李江淮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李永川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具体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李江淮先生、米莉女士和吴挺竹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李江淮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庄莹女士、邓龙健先生和李永川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庄莹女士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邓龙健先生、庄莹女士和李江淮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邓龙健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庄莹女士、邓龙健先生和李江淮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庄莹女士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江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米莉女士、林友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夏成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聘任的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已经过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宇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37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新一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与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与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李江淮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李永川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具体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李江淮先生、米莉女士和吴挺竹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李江淮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庄莹女士、邓龙健先生和李永川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庄莹女士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邓龙健先生、庄莹女士和李江淮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邓龙健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庄莹女士、邓龙健先生和李江淮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庄莹女士担任召集人。
上述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江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米莉女士、林友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夏成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夏成亮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宇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宇飞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内审负责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张惠芳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见附件。
六、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忠先生、刘晓军先生、吴益兵先生因任期已满6年,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同时,鉴于公司取消了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郭谋毅先生、汤娴妍女士、黄婉红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张宇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担任中国品牌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任立达信教育业务板块负责人。
公司对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简历
李江淮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漳州市立达信绿色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经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江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500,000股。李江淮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米莉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人系夫妻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李永川先生与李江淮先生为兄弟关系;李江淮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李潇帆先生、李潇宇先生为叔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永川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德州大学会计学硕士学历。曾任漳州市立达信绿色照明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经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永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918,900股。李永川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江淮先生为兄弟关系。李永川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李潇帆先生、李潇宇先生为叔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
李江淮先生:见本公告“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简历”。
米莉女士: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漳州市立达信绿色照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营销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经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米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27,350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江淮先生与米莉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人系夫妻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永川先生:见本公告“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简历”。
庄莹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厦门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查,庄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龙健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法务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厦门美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吉相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厦门诺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投委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查,邓龙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挺竹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后、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电子科学系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查,吴挺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李江淮先生:见本公告“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简历”。
米莉女士:见本公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
林友钦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漳州市立达信绿色照明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总监、IoT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经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友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夏成亮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漳州市立达信绿色照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经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成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陈宇飞女士: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主管、立达信总裁办高级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查,陈宇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内审负责人的简历
张惠芳女士: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理,现任公司稽核部负责人。
经查,张惠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