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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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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阳西路122号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四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信才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王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涉及审议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关联股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该等股东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2、议案1、2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二、(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柏德凡、孔莹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