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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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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5-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4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6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董事徐永明现场参会,董事张旭、独立董事哈刚、独立董事王英明、独立董事袁知柱视频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徐永明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6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6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方式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桑会庆现场参会;监事由海燕、吴祥文、鲁忠、张永以视频形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由海燕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5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5年

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拟举办2025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16:00-17:00

2.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投资者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总经理徐永明先生,独立董事哈刚先生,独立董事王英明先生,独立董事袁知柱先生,总会计师秦琴女士,董事会秘书张天右先生。

二、征集问题事项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rqaUxvdYDS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6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15至2025年9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B82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2.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一、议案三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议案四至议案七均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来电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3日-26日、29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邮编:110142

(3)电话:(024)25190865

(4)联系人:林晓琳

(5)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公告

附件: 1-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2 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1-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