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5-05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0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共8人,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6名董事现场出席,夏小清女士、屠江南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林金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选举林金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3人组成):林金锡(召集人)、林金汉、赵东平;
审计委员会(3人组成):周国来(召集人)、屠江南、夏小清;
提名委员会(3人组成):屠江南(召集人)、林金锡、张雪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组成):张雪平(召集人)、周国来、刘芹;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林金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史旭松先生、刘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全面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事务部的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部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倪红霞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子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千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募集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5-05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5号”《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新股39,062,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2,000,000.00元后,金额为人民币988,00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853,316.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6,146,684.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及各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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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补充流动资金中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85.33万元。
注2: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3年10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终止“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468.47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实际结转时为10,520.16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额20,030.20万元),剩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部分系理财余额所致。
二、前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自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累计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5.05亿元,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发布的相关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购买的进展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3、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内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千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募集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