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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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5-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依据各战略投资者分别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协议》”)以及《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限售公告》(以下简称“《战略配售份额限售公告》”),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5年9月23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份额为384,000,000份,均为场内份额解除限售,无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136,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17%。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52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65%。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2. 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基金战略配售份额无场外锁定情况。

(三)公募REITs未来解除限售安排

针对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剩余限售份额,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战略配售份额限售公告》的规定做出解除限售相关安排。

三、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经营业绩

本基金通过专项计划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分别为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的创新基地、创新大厦园区、创意大厦园区,总可供出租面积为275,130.01平方米。截至2025年6月30日,基础设施项目出租率为72.44%。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运营管理机构履职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及《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中期报告》,2024年8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本基金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82,382,760.64元。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2025年9月15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322元,相较于发行价格跌幅为9.76%。根据《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2025年度预测的可供分配金额为104,957,971.95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如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为2.573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为:

104,957,971.95/(2.573×800,000,000)=5.10%。

2.如投资人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2025年9月15日收盘价2.322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为:

104,957,971.95/(2.322×800,000,000)=5.65%。

在此需特别说明的是:

①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基金买入成本。

②以上计算说明中的2025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予以假设,不代表本基金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③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进行相关咨询。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在作出基金投资决策时应认同“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基金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及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6日